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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立法打击网上虚假资讯」议员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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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就「立法打击网上虚假资讯」议员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首先感谢葛珮帆议员提出的议案及两位议员提出的修正案。
 
  保安局十分认同打击虚假资讯的重要性。自二○一九年「黑暴」起,社会出现很多假信息,不断肆意抹黑政府,令一些市民对政府产生仇恨,甚至鼓吹暴力,分化社会。例如,社会上有谣言指政府会限制市民提款、限制市民出境,甚至实施「禁足令」等,意图煽动市民对政府的仇恨,政府相关部门其实已经即时作出澄清,指出有关谣传不符事实。就警队在「黑暴」期间的执法行动方面,虽然监警会(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发表的专题报告已明确指出所谓「831港铁太子站死人事件」的指称完全没有证据支持,并且不可信;其后亦有自称「831死者韩宝生」上载一条自拍短片「死而复生」,但却仍然有大批人「定时定候」到港铁站外「悼念」,可见部分假消息已经植根社会,埋下治安隐患。事实上,最近出现的多宗暴力袭击事件,施袭者往往受到网上虚假资讯,以及煽动暴力和仇恨的信息所影响,继而作出严重违法行为,七月一日发生的「孤狼式」袭击正正是一个实例。
 
  假新闻和极端思想对社会遗害极大,而互联网更加令它们快速地传播。民政事务局局长会认真研究其他国家和地方应对假新闻、假资讯的经验和处理方法,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保安局会与其他政府部门一样,全力协助对不正确的假消息尽快澄清,并使用一切可行的行政和法律途径打击煽动仇恨和暴力的虚假信息。
 
  虽然目前未有假新闻法,但现有法律框架下已经有若干条文可处理散播不当资讯。例如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及第十条,作出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或发表煽动文字、处理和管有煽动性刊物,均属违反《刑事罪行条例》。
 
  此外,《香港国安法》下的不同罪行都有特定条文处理散播具煽动性或极端思想。当中,《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禁止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他人实施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政权;第二十七条禁止宣扬恐怖主义和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第二十九条禁止与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引发香港特区居民对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区政府的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我必须再次强调,互联网的世界并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所以市民必须合法及负责任地使用互联网。任何鼓吹他人犯法或网络欺凌的行为,无论是发生在网上与否,如果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关法例规管。
 
  政府期望广大市民亦要以雪亮的眼睛认清事实的真相,不要轻信假消息、假新闻,亦不要直接或间接助长暴力。我们更期望整个社会同心协力向暴力说「不」,让社会得以重回正轨。
 
  我相信议员对立法打击网上虚假资讯一定有很多宝贵的意见。接下来我将会仔细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稍后一并回应和再作适当的补充。多谢主席。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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