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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局副局长就「改革房屋政策,解决住屋问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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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副局长谢展寰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改革房屋政策,解决住屋问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感谢谢伟铨议员动议议案,柯创盛议员和郭伟强议员的修订议案,以及各位议员提出的各项宝贵意见。
        
  环境局完全明白解决住屋问题的迫切性。从平衡保护环境和房屋发展需要的角度,环境局和环保署会加强作为「促进者」的角色,协同其他政策局和部门,提升觅地建屋及审批发展项目的效率。环保署会就各项有关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的工作,包括土地开发、规划,以及具体房屋发展项目等,提供保护环境方面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所需要的措施,减省过程所需要的时间。举例来说,为减少道路交通噪音对房屋发展的限制,环保署主动参与研发和推广采用减音窗和减音露台等应对措施,除了减少楼宇在设计方面的困难之外,更可以释放更多土地用作房屋发展。
        
  至于个别发展项目,环保署会向项目倡议人提供保护环境方面的专业意见,以及在规划阶段,透过环评研究协助倡议人处理相关的环境问题,让项目的规划、兴建和运作都能够顺利进行。另外为了加快环评程序,对于一些规模细小或是性质对环境基本没有影响的指定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已设有简化的环评程序,让项目倡议人可以无须进行环评研究,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
        
  为了协助项目倡议人能有效率地进行研究和完成环评报告,环保署会为每一个环评研究成立研究管理小组,协调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环保署亦会就不同的环境事宜发出指引、举办培训及研讨会等,协助项目倡议人了解各项环境方面的标准和要求,更鼓励他们在项目的规划初期与不同持份者尽早沟通,让所有受关注的环境事宜都能一开始便获得处理,可以更有效率地完成相关的工作。
        
  为促进自然保育和房屋需求的平衡发展,政府现行的自然保育政策设有一项公私营界别合作计划,让一些具高生态价值的私人土地,在土地拥有人愿意承担长远保育高生态价值部分土地的条件下,可以作发展用途。在合作计划下,土地拥有人在进行发展项目前,可以透过委聘保育代理人,以及向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缴付一笔过的金额,来长远支援在有较高生态价值土地上的保育和管理工作。
        
  这项合作计划是在适当保育高生态价值地点的前提下,提供一个机制容许私人土地作合适的发展,同时亦鼓励土地拥有人及非牟利机构共同参与自然保育的工作。今年三月,就有一幅在和生围的土地已在这项合作计划下达成了协议安排。
        
  主席,环境局会继续加强「促进者」的角色,协同其他政策局和部门,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协助政府提升觅地建屋及审批发展项目的效率。在此我再次感谢谢伟铨议员今日提出的动议,柯创盛议员和郭伟强议员的修订议案,以及各位议员的各项宝贵意见。我谨此陈辞。
 
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3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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