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委任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成员
  财政司司长获行政长官转授权力,委任十位新成员加入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委员团),并再度委任五位现任召集人及六位现任成员。

  有关委任是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所作出,名单如下:

新成员,任期三年(二○二一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赵素显
朱雅仪
李懿玲
吴荣辉
钟冠聪
罗文晋
罗念慈
李文龙
林倩瑜
蔡碧林

再度获委任的现任召集人及成员,任期三年(二○二一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Mark Douglas Johnson(召集人)
石永泰(召集人)
邓贵彰(召集人)
王沛诗(召集人)
阮苏少湄(召集人)
周嘉亮
李志明
李俊豪
龙雁仪
Christopher Neil Morley
邓迎章

  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十五日)说:「财务汇报局是本港上市公司企业管治的重要规管机构,其中一个法定职能是就上市实体的财务报告没有遵从有关法律、会计及其他监管规定展开查讯。」

  「委员团是按《财务汇报局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对财务汇报局履行其关于查讯的法定职能十分重要。各成员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将为委员团的工作带来裨益。」

  发言人补充说:「我们亦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十四位即将卸任的成员在过去数年对委员团工作付出宝贵贡献。」

  遇有需要查讯的案件,财务汇报局可从委员团委任一名召集人及四名或以上的成员组成财务汇报检讨委员会,就有关不遵从规定的事宜,进行查讯。委员会会将有关个案的查讯报告提交财务汇报局,由该局进行审议,并按情况采取跟进行动。
 
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