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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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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于七月十六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并已于今日(七月十四日)向立法会提交关于《条例草案》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条例草案》旨在打击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行为,透过将「起底」行为订为刑事罪行,以及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专员)法定权力发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披露涉及「起底」内容。《条例草案》同时赋予专员权力就「起底」个案进行刑事调查和检控,以加强对「起底」个案的执法力度。

  政府发言人表示:「二○一九年六月至二○二一年六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共处理超过五千八百宗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投诉个案,情况十分猖獗及恶劣。社会强烈要求政府把『起底』行为定为刑事罪行并加强执法以杜绝有关行为。在法庭就『起底』个案的裁决中,亦指出在网络世界遥距地进行的『起底』行为影响深远,会对社会、受害人及其家人构成实质的滋扰、骚扰及焦虑;而『起底』行为亦会令社会出现寒蝉效应,令不少人因为害怕被『起底』而未能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政府有必要尽早立法针对性地打击『起底』行为,以保障市民大众的个人资料私隐安全。」

  目前,其他司法管辖区亦有订立针对发布目标人士身分资料以滋扰有关人士的罪行。政府在草拟《条例草案》过程中,已参考如新加坡、新西兰、澳洲等地的相关法律,并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以制定切实可行的条文。

  政府发言人重申是次修例只涉及打击恶意「起底」行为和赋予私隐公署适当执法权力,罪行范围界定清晰、具针对性且目标明确。《修订条例》打击的对象是发布「起底」信息并有意图或罔顾会否对资料当事人造成伤害的「起底」人士。

  发言人又强调,《条例草案》在保障私隐和保障言论自由之间已取得合理平衡,市民大众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中所获得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及资讯流通以至合法的新闻活动等皆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电子平台而言,《条例草案》要求这些服务提供者执行停止披露通知,以尽早把涉及侵犯个人资料的「起底」内容移除,目的是避免进一步散播有关个人资料,减少对受害人的伤害,而非针对任何服务提供者。至于较早前,亚洲互联网联盟(联盟)去信私隐公署对《条例草案》所表达的关注,联盟已经澄清目前其成员并无任何意图就其业务撤离香港。私隐专员已向联盟阐述《条例草案》的目的和相关范围。联盟亦认同「起底」是一个严重问题,需要打击「起底」以保障个人资料私隐,而联盟亦澄清目前其成员并无任何意图就其业务撤离香港。双方并同意日后继续加强沟通,令业界更清楚了解《条例草案》的目的及相关内容,以释除疑虑。

  政府发言人补充指,《条例草案》将于下星期三(七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争取尽快通过《条例草案》。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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