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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谈恐怖主义活动及官员违反限聚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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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七月十四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保安局局长:今日我想讲两个课题,第一是本土恐怖主义,第二是有关三名官员违反限聚令事件。在过去一星期,我们拘捕了「光城者」,一个涉及恐怖活动的组织(成员),大家可以看到在过去一星期,我们作出了两次的拘捕行动,拘捕集团共14人,其中我们已经检控六人,有九人是中学生。我们回顾这事件,这个组织其实是很严重的,我们检取的一些证物,包括一些制造炸药的原材料,包括一个3D打印机,以3D打印机打印出一些枪械的配件;另外亦包括一些进行施袭的计划书,这些施袭针对一些公众地方,有机会造成一些比较大的伤亡。另外,这个团伙亦高度分工,有人负责出钱,有人负责去买这些材料,有人负责「踩线」。这告诉我们香港市民,本土恐怖主义除了「孤狼」之外,这些团伙(事件)亦不是不会发生,希望大家市民会留意,亦千万不要再去包庇、美化或淡化这些恐怖活动,因为这样只会更加滋长这些恐怖活动的情况。
 
  第二个课题,我想讲三名官员涉及违反限聚令。该三名官员就他们违反限聚令的事件已向公众致歉,亦已接受法律的代价,已被发出告票和已缴交罚款,他们亦知道以后要谨慎行事。余下有两个问题很多市民想问:第一,究竟这些聚会是否适当?第二,这个款待是否合适?我想说,我们作为官员是有责任跟社会各界包括各个阶层的人去联系,这对于我们要知道社会上发生何事、不同阶层关注什么,跟我们如何制订政策是非常重要的。我记得昨日在电台节目听到,有一位议员曾经说过,官员不能够「不食人间烟火」。这个「不食人间烟火」当然不是指进食,而是指我们不能够「离地」,不能够不与社会接触,这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我们作为官员每天辛劳工作后,都希望可以花时间陪伴家人,但为何我们仍要牺牲一些陪伴家人的时间,继续进行这些聚会呢?因为这确实是我们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最主要的问题是我们透过这些聚会,第一,会否存有利益冲突;第二,会否构成欠下人情,日后要偿还;第三,会否令整体政府的声誉受损。就着这件事情,我亲自了解过,在今次事件,我看不到我刚才所说的上述三件事有发生过。第二,有关款待的问题,我们公务员的规例已说得很清楚,不应该接受一些豪华的款待。我已了解过事情,我们的同事事先并不知道原来该晚宴的价钱是如报道所指那么贵重,另外当他们进行聚会的时间,亦未有察觉该晚宴是那么贵重。当然,「经一事、长一智」,日后会更加谨慎,这三位官员已经在限聚令方面受到法律的代价,另外在他们的声誉及名声方面亦付出了代价,我亦已提醒他们,相信他们以后一定会谨慎行事。
 
记者:局长想问,第一,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哀悼刺警案疑凶,警方会否追究,采取执法行动?调查方向是国安法的宣扬恐怖主义,还是刑事罪行条例下的煽动罪?
 
保安局局长:我在这里不会逐个个案讨论,也不适宜。对于任何违法的指控,包括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或者包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及第十条的煽动罪,我们亦会作出一些调查。如果日后调查有足够证据,当然会跟进、拘捕或检控,届时究竟会用什么条例拘捕或检控,亦要视乎调查进展。
 
记者:第二条是,会否取缔港大学生会?会否调查其他大学的学生会?
 
保安局局长:我想任何人有犯罪的指控,我们都有责任去调查。至于任何组织,我们会否根据法例,譬如包括《社团条例》或其他条例,进行进一步行动,这要视乎调查进展。
 
记者:第三条是关于高官饭局,由于三人从来没有出来交代过及道歉,是否合理?他们会否解说?为何不跟市民吃饭,只跟大财团吃饭?而且他们是担任国安要职,出席这类饭局是否真的合适呢?
 
保安局局长:我想首先重点不应放在这次与什么人吃饭,正如我所说,我们作为官员,要与不同的界别联络,可能今次与一些专业人士,下次可能与社工,再下次可能与记者朋友,这是很正常的。所以,我想我们不要探究今次与什么人吃饭,因为我们与社会各界也要接触。
 
记者:局长,第一,我想问关于饭局,你会否责成该三名官员出来向公众交代或道歉?这是第一个问题。
 
保安局局长:我相信这三名官员始终一定有机会见到大家,届时我相信他们会再向大家交代。
 
记者:第二,你刚才说官员其实事前不知道菜单,所以接受了款待,已经缴交限聚令的罚款及其名声的代价,其实是否这就代表他们不需要再接受一些正式的问责,又或是正式为行为上、事情上付上代价?
 
保安局局长:其实就着这件事,我已经去了解过,正如我所说,官员出席聚会最重要看三种情况,就是有否出现利益冲突、有否欠下人情日后要还或会否令政府蒙羞,而据我理解,我看不到这三种情况发生,就是这样。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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