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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推动香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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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琼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除了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提升其在四个传统领域作为国际中心(即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以及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外,首次提出对香港在四个新兴领域的支持,即支持香港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及发展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政府表示,各相关政策局及政府部门将按着「十四五」规划的内容推展有关工作,务求取得一定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及今年上半年,属上述四个传统领域及四个新兴领域的产业在本地生产总值所占份额分别为何;有否就该等产业于未来五年所占的相关份额制订目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鉴于金融发展局自二○一三年成立以来发表了数十份研究报告,并就促进本港金融业的发展(包括财富管理和香港与内地金融跨境互联互通等方面的发展)提出多项建议(当中大部分已获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落实),政府会否参考上述模式,就推动其余三个传统及四个新兴领域产业的持续发展,以及推展上述与「十四五」规划有关的工作,设立各自的专业架构,专门负责进行相关研究并提出建议,供相关政策局参考和制订跟进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慧琼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后,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是国家未来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十四五」规划中涉及香港的内容,体现国家在不同范畴对香港的坚定支持,并为香港未来的发展方向提供清晰定位,引领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当中,「十四五」规划提及支持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除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提升四个传统中心地位外,即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以及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亦首次加进了四个新兴中心或地位,分别是支持香港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及发展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这些多元综合的定位意味着香港可继续发挥「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重要作用,既以自身的优势为香港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亦贡献国家的需要。
 
  就李慧琼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根据政府的最新数据,四个传统领域中的「金融服务」、「贸易」、「航运及港口业」,以及「法律、会计及核数服务」的增加价值,在二○一九年分别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一点二、百分之十六点八、百分之一点一及百分之一点三。至于四个新兴领域中的「航空运输」、「创新及科技产业」,以及「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增加价值,则分别占二○一九年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点五、百分之零点九及百分之四点二。近年香港在知识产权贸易亦有所增长。二○一九年,与使用知识产权相关的服务输出和输入总值分别为59亿元和155亿元,较二○一五年分别增长百分之十八和百分之八。
 
  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推动上述产业的发展,让经济更为多元化。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下对香港的定位,亦反映对香港在这些范畴均具高度竞争优势的信心,能够与内地,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互补,携手发展。在国家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政府会发挥内循环「参与者」及外循环「促进者」的角色,与私营机构同行,一起开拓新机遇,让香港的产业发展更丰富、多元和互动,并增添新动能。配合「十四五」规划的涉港内容,相关政策局已制订相关工作计划,以把握「十四五」规划所带来的机遇。

(二)有关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涉港部分的相关工作,相关政策局会按其政策范畴先进行详细研究,并适时征询业界及与其相关的谘询委员会,听取他们的专业意見,以拟定具体方向及工作计划。就推动航空及航运、商贸、知识产权、创新科技、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以及文化艺术领域的发展,有关机制及工作计划如下:
 
航空及航运
 
  就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方面,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于未来十年,将逐步落实「机场城市」的愿景及发展蓝图,包括三跑道系统、提升机场设施、发展多式联运客货运中转、SKYCITY航天城,以及发展高增长、高价值的航空货运服务等项目,以巩固香港国际航空枢纽地位。
 
  就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方面,运输及房屋局联同香港海运港口局一直致力推动港口及航运业发展,过往数年推动多项措施,以配合国家政策发展目标。航运服务方面,政府于二○二○年六月和七月通过法例修订,为船舶租赁和海事保险业务分别提供免税和半税优惠,并正研究进一步税务措施吸引航运要素(例如船舶管理人、代理和经纪)落户香港;优化香港船舶注册处的服务和覆盖面,自二○一九年十一月起陆续在上海、新加坡、伦敦和悉尼设立区域支援团队,并将分阶段于二○二一年年底至二○二二年开设东京、三藩市和多伦多的支援团队,令香港船舶注册处的服务覆盖内地、亚洲、欧洲和北美,提升服务质素;又与业界携手合力成功争取国际航运公会在二○一九年于香港设立首个海外办事处,以及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于二○二○年九月正式通过《BIMCO法律及仲裁条款2020》,把香港列为其海事合约标准争议解决条款中继伦敦、纽约和新加坡以外的第四个指定仲裁地,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综合实力。
 
商贸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会积极发挥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一方面把握国内大循环机遇,拓展内销市场,另一方面加强与其他经济体的经贸连系,积极强化作为国际循环下国家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连接平台以及「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尤其是连系粤港澳大湾区和东南亚国家联盟。
 
  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一直致力履行其法定职能,促进、协助和发展香港与其他地方的贸易,并就可达致香港贸易增长的措施向政府作出建议,包括不时就不同范畴进行经贸研究和发表报告。商经局会继续透过贸发局、工业贸易谘询委员会、本地工商组织和国际商会,收集业界对提升香港国际贸易中心地位的意见。
 
知识产权
 
  特区政府就如何推广知识产权贸易在二○一三年成立了一个由商经局局长担任主席的工作小组,并已于二○一五年就推动香港成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公布了行动框架,涵盖四个策略范畴共28项建议。商经局和知识产权署一直致力与持份者积极落实有关建议,令近年香港的知识产权贸易逐步增长。为配合「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建设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商经局和知识产权署会继续从多方面进一步推动香港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当中重点工作包括持续检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确保制度与时并进;推广免费知识产权谘询服务及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计划及培训课程,协助创科企业转化科研所得的成果。我们亦会按「十四五」规划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和支持,利用「一国两制」优势,与内地和澳门相关知识产权部门携手加强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运用方面的合作,促进跨境知识产权贸易及服务的合作,以加强香港作为区内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角色。
 
创新科技
 
  特区政府一直就香港的创科发展与业界专家保持紧密联系,包括在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在今年四月正式成立的粤港澳大湾区院士联盟。
 
  另外,特区政府于二○一七年成立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成员主要来自创科界及工业界,就推动香港创科发展及再工业化事宜,向特区政府提供意见,并提出适切的发展策略和工作重点,加强持份者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创新及科技局(创科局)辖下亦有不同的谘询组织,就相应的范畴向特区政府提供意见。
 
  创科局或创新科技署(创科署)亦以官方委员身分,担任多个创科平台及研发中心的董事局或理事会(备注)成员。相关董事局或理事会成员由各行各业的专才组成,因此可就有关机构对香港创科发展提供意见。就香港创科的未来发展,创科署早前委托了独立顾问对五所研发中心进行研究,以分析它们的角色、定位和运作效益。根据顾问研究,五所研发中心均有清晰的定位,除了在各科技范畴上透过应用研究推动业界及社会发展外,在创造经济效益、商品化、推动技术转移等多方面均起积极作用。
 
  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亦已委任一名港深合作策略规划顾问,负责全面拓展港深融合发展的策略性空间规划,以及研究及建议制订相关政策。
 
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
 
  就建设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律政司设有多项现行机制以处理或商讨有关事项及听取持份者之意见。
 
  仲裁服务方面,律政司与持份者紧密合作制订和落实各项有助推广仲裁的措施。律政司设立了仲裁推广谘询委员会,以考虑、建议和协调推广香港仲裁服务的现行和新措施及整体策略,并作为平台讨论有关推广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仲裁服务中心等事项。仲裁推广谘询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香港法律、仲裁及相关界别的代表。律政司亦定期与仲裁机构联络,以监察与仲裁有关的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调解服务方面,律政司定期与调解督导委员会举行会议,探讨和讨论有关在香港推广和发展调解的议题。调解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法律及调解界别的主要持份者。法律服务方面,律政司与不同法律专业团体包括香港律师会及香港大律师公会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定期举行会议,以加深了解业界需要及探讨和讨论新措施。
 
文化艺术
 
  为落实和强化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定位,民政事务局(民政局)会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及其他合作伙伴,包括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香港演艺学院(演艺学院)和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西九管理局),继续通过不同类型的文化艺术活动加强香港居民对国家的向心力之余,向世界展现中华文化的软实力,发挥香港东西文化汇萃的优势,积极「引进来,带出去」,致力把香港发展为世界各地文化艺术组织和机构交流及合作的中心。
 
  除以官方委员身分担任艺发局委员、演艺学院校董会成员和西九管理局董事局成员外,民政局和康文署辖下亦设有不同的谘询组织,收集业界对发展香港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意见。此外,民政局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自二○○三年起已设立「粤港澳文化合作框架」,三地于每年轮流举行文化合作会议,跟进不同艺术范畴的合作建议,同时亦利用此平台跟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共建人文湾区」章节的各项工作,支持香港打造更具竞争力国际文化交流平台,与「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发展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发展方向互相呼应。
 
备注:包括香港科技园公司、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限公司、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汽车科技研发中心、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香港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等。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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