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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与电子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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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卢伟国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的答覆∶

问题:

  政府以「疫苗气泡」为基础,对已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疫苗)的人士实施较宽松的社交距离措施。此外,市民可藉扫描其纸本疫苗接种纪录或电子针卡(统称针卡)的二维码,把针卡储存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以供表列处所负责人或执法人员有需要时检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储存针卡的程序不涉身分认证,以致同一张针卡可储存在多于一个「安心出行」帐户,政府会否尽快堵塞此漏洞,以及加强在只限已接种疫苗人士进入的处所核实针卡持有人的身分,以免出现防疫缺口;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重新权衡防疫和保障个人私隐两者的轻重,适当地在「安心出行」程式内加入身分认证和追踪功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加快与内地当局商讨设立一个两地电子针卡互认机制(包括让本港的「安心出行」与广东省的「粤康码」程式可互认和储存两地的针卡),以协助争取香港与内地早日恢复正常通关;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过去三个月以来,特区政府按着四月十二日公布的抗疫新路向推行防疫抗疫工作,以「疫苗气泡」为基础逐步放宽社交距离措施,回应各行各业和市民希望尽快回复正常经营和生活的诉求。因应本地疫情趋于稳定及疫苗接种率稳步上扬,第二阶段「疫苗气泡」下的社交距离措施亦已于六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就卢议员的提问,经谘询食物及卫生局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在「疫苗气泡」下,市民进入某些特定场所时需要出示疫苗接种纪录及使用「安心出行」。政府在二○二一年六月一日推出「安心出行」2.0版本,新增了储存电子针卡功能,为市民提供多一个储存方式,以便在有需要时展示。因应市民对个人私隐的关注,「安心出行」的用户无须登记任何个人资料即可使用。储存的电子针卡资料亦如同出行纪录,只会储存在用户手机内,不会上载至其他系统。程式会在用户储存针卡时核实二维码的真伪,但无法查核用户是否该针卡纪录的持有人,亦不会知悉针卡纪录曾否储存在其他流动装置上。

  与纸本针卡载有个人资料无异,电子针卡二维码包含个人资料,当特定执法人员,如食物环境卫生署的同事进行巡查时,会视乎需要同时检查二维码内的个人资料及验证二维码内容的真伪,核实持码人身分。市民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纸本及电子针卡,不应将相关资料随便传送他人、在社交平台分享、储存到他人的「安心出行」程式内,甚或把他人的针卡储存至自己的「安心出行」程式内。我们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使用他人的电子针卡或虚假针卡。

  与此同时,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发出的指示,餐饮业务处所的负责人或表列处所的管理人必须使用由政府提供的「验证二维码扫瞄器」应用程式,扫描顾客的新冠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以检查顾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倘若有关负责人或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定规定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为加强阻吓力,政府已修订第599F章,要求身处餐饮业务处所及表列处所的人士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当中,若有关人士作出虚假声明或提供虚假资料,即属违反规定,可被定额罚款5,000元。各相关部门亦会加强就防疫规例的执法工作力度,确认顾客出示真确的疫苗接种纪录。

(二)政府透过「安心出行」提醒可能受感染人士提高警觉和及早接受检测。自程式推出以来,下载次数至今已超过480万,约91 000个公私营场所参与贴上二维码,让市民扫描记录行踪。约有310名确诊者透过「安心出行」程式将其手机内的出行纪录上传到卫生防护中心。另外,超过57 000名用户在收到感染风险通知后到社区检测中心进行免费检测。

  正如我刚才所表示,「安心出行」无须用户登记任何个人资料,亦没有追踪功能或记录用户任何地理位置资讯。我们认为现行安排可有效平衡防疫抗疫的需要和市民对个人私隐的关注。

(三)在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牵头下,特区政府一直与广东省和澳门特区政府就三地联防联控措施保持紧密沟通和联系。为使三地跨境人员往来能早日有序恢复正常,特区政府一方面会继续严密防控疫情,加快为市民接种疫苗,同时亦会与广东省和澳门特区保持紧密联系,积极研究在三地疫情受控并且不增加各自公共卫生风险的情况下,逐步有序恢复三地居民的正常跨境往来。

  就在香港以外地方(包括内地)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士,除了香港本身已经认可使用的疫苗外,「疫苗气泡」下的安排(包括社交距离措施及入境管制措施)亦接受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紧急使用清单或资格预审疫苗清单上的疫苗、经世卫指明的严格监管机构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使用的疫苗,及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建议的疫苗。政府亦已将相关疫苗名单上载至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并不时作出更新。

  在香港以外地方完成接种相关疫苗的人士,现时他们可以出示当地相关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以符合「疫苗气泡」下缩短强制检疫期的要求。此外,食物及卫生局正研究将香港居民在香港以外地方接种疫苗的纪录,经申报以数码方式收录至政府的疫苗接种纪录数据库,并为他们提供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以方便他们进入有关接种新冠疫苗规定适用的餐饮业务处所或表列处所。届时,这些人士亦可透过「安心出行」扫描二维码,将其疫苗接种纪录及二维码储存在手机内。

  另外,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正提升「香港健康码」系统的功能,将储存在政府疫苗接种纪录数据库的疫苗接种纪录加入「香港健康码」内,方便市民日后可一并以「健康码」转码方式提交所需资料,用作转换申请入境广东和澳门所需的「健康码」。相关系统会在计划推出时投入服务。

  多谢主席。
 
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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