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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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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九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修订《电讯条例》(第106章)相关条文,落实「电讯规管架构检讨」的建议措施,以配合5G和物联网服务的应用及发展。

  《条例草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规管电讯设备及装置的电讯功能

  配备网络连接功能的智能产品发展迅速,政府将修订《电讯条例》第32D条,清楚订明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的权力及职责,集中规管这些产品的电讯功能,包括其电讯技术标准和规格;

(二)保护地下电讯基建设施

  电讯基建设施的完整性和稳妥的电讯服务日益重要,政府参考了供电电缆、气体喉管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现有法定保障,建议修订条文,若有任何人在电讯线路附近进行任何地下工程时没有采取合理步骤及措施保护或防止地下电讯线路受损,将会构成刑事罪行。通讯局会制订指引,为业界提供清晰的规范及指导原则,并制订合适的施工安全指引和预防措施。指引亦可让业界在遵守有关法例时用作免责辩护。通讯局稍后会就指引谘询相关业界和持份者;

(三)简化发出非传送者牌照机制

  5G及物联网时代下需要更具弹性的发牌机制,《条例草案》会赋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局长透过在宪报刊登公告,指定某些牌照为非传送者牌照,以便利业界推出创新服务,并让当局能更有效规管这些新服务;以及

(四)改善《电讯条例》下的上诉机制

  扩大现行电讯(竞争条文)上诉委员会的职权,并重新命名为电讯上诉委员会,让上诉委员会可以处理现行《电讯条例》第7Q条即有关持牌人从事剥削性行为以外的上诉。若持牌人不满意通讯局的规管决定,可以向上诉委员会提出覆核。

  商经局发言人说:「通讯服务日趋普及,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有需要优化电讯规管架构,以确保规管架构可配合5G及物联网科技的发展。我们希望立法会议员支持并通过《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将于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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