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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教师语文能力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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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二○○一年起,当局每年举办一次教师语文能力评核,以评估教师及有意成为教师的人士是否达到任教英国语文科或普通话科的语文能力。在所有卷别均取得三等或以上等级的考生被视为符合在学校任教有关科目的语文能力要求(达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分别参加本年(i)英国语文科和(ii)普通话科评核的在职教师而言,(a)他们的人数、(b)该数目占考生总数的百分比,以及(c)他们达标的百分比为何;
 
(二)鉴于就英国语文科评核而言,(i)二○一七至二○二一年平均每年有44.6%的考生在写作卷取得三等或以上等级,而该百分比远低于另外三份试卷(即阅读、聆听及口语)的相关百分比,以及(ii)本年有73.1%的考生在阅读卷取得三等或以上等级,而该百分比较之前四年平均每年的相关百分比(即85.7%)显著下降,有否评估考生有该表现的原因;
 
(三)教育局会否鼓励更多任教其他科目的在职教师参与该等评核;及
 
(四)有何新措施提升教师的英文及普通话能力水平?
 
答覆:
 
主席:
 
  我们致力培育学生成为中英兼擅,掌握「两文三语」的人才。要达至这目标,教师的质素非常重要。教育局由二○○○年起实施语文能力要求政策,适用于所有在公营学校、参加直接资助计划的学校和提供全面课程的私立日间中、小学任教的英文科及普通话科的常额教师。教师可透过教师语文能力评核达到有关要求或申请豁免。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由教育局委托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举办,英文科包括阅读、聆听、写作及口语卷别;普通话科包括聆听与认辨、拼音及口语卷别。新入职或新调派任教英文/普通话科的常额教师,在开始任教有关科目前,必须先在上述各项核心语文能力达到要求;并且在入职后第一年内,通过课堂语言运用评核,而这部分是由教育局语文专家透过观课,评核他们运用课堂语言的能力。
 
  另外,持有相关学位(例如主修英文科)并曾受教授英文科的师资培训,或持有主修英文的教育学士学位的人士,可申请全面豁免而无需参加评核。普通话科方面,教师持有考评局普通话高级水平测试及格证书,并且在听力、译写、口语(包括朗读、说话、会话)三卷取得及格或以上的成绩,可豁免聆听与认辨、拼音、口语卷别;而持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而成绩在二级乙等或以上的申请人,可豁免口语卷别。
 
  就叶刘淑仪议员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语文能力评核的对象主要是有志成为英文科或普通话科教师,但未能通过豁免(详见上文)以符合语文能力要求的人士。由于英文科及普通话科教师须在任教有关科目前符合语文能力的要求,参加评核的人士主要是任教其他科目的教师,以及未入职但有志成为英文科及普通话科教师的人士,例如正在大学修读非英文科课程的大学生。换言之,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的结果并不反映现职英文科及普通话科教师的语文能力。
 
  语文能力评核是公开考试,并无就报考人士的背景设定规限,评核亦与考生的背景无关,考生可选择是否申报其背景资料(例如是否在职教师),考评局及教育局亦不会核实其身分。此外,由于英文科及普通话科教师必须在入职前或任教有关科目前,已达到有关语文能力要求,因此任教这两科的现职教师无须参加教师语文能力评核,而每年评核考生的表现并不反映这两科现职教师团队的语文水平。为免引起误解,我们认为提供考生的整体评核结果,较为恰当。在二○二一年,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的整体结果如下:

英国语文科: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三级或以上)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阅读 950 694 (73.1%)
写作 1 088 528 (48.5%)
聆听 879 713 (81.1%)
口语 957 679 (71.0%)

普通话科: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三级或以上)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聆听与认辨 1 212 783 (64.6%)
拼音 1 115 725 (65.0%)
口语 569 435 (76.4%)
 
(二)教师语文能力评核采用标准参照模式,即依据一套既定的标准,衡量考生所达到的水平,并没有预设每年达标的百分比。考评局每年均依照既定的、严谨而统一的程序出题、审题和评卷,并致力维持各卷测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稳定性,以确保评核的信度。由于每项核心能力(以英文科而言,包括阅读、聆听、写作及口语)的卷别考核不同能力,不能互相比较;每年参加评核的考生的背景不尽相同,而且人数也不多,容易受个别考生的表现影响,比较不同年度考生达标百分比的意义不大。为了让社会人士知悉考生的语文能力,作为参考,考评局和教育局每年均会发布评核报告,分析考生表现、说明考生表现出色,以及有待改善之处,报告已上载教育局及考评局网页。
 
(三)语文能力要求政策自二○○○年起推行,至二○○六/○七学年开始,所有在职的英文/普通话科常额教师已全部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二○二○/二一学年,因受疫情影响而较长时间暂停面授课堂,影响课堂语言评核的安排,有关教师将于本年八月才获发评核结果,确定他们是否通过课堂语言评核。近年,由于英文科及普通话科教师的供应大致足以应付要求,其他科目在职教师未必有需要转教英文科或普通话科而需要参加语文能力评核。如学校在规划长远的人手安排时,认为有需要在未来调拨其他科目的教师任教英文科及普通话科,学校应鼓励教师尽早装备自己,以符语文能力要求,参加教师语文能力评核是其中一个途径。

(四)教育局一直鼓励教师持续进修,追求卓越,提升专业能力。在现行教师持续专业发展政策下,教师须符合每三年参与150小时专业发展活动的软指标。所有教师(包括英文科及普通话科教师)均应按其需要,参与有关的专业发展活动,以加强本科知识,并掌握有效的教学法。在教师专业阶梯下,英文科及普通话科教师参加相关科目的培训或专业发展活动,以提升其语文水平或教学能力,均可计算在60小时的选修培训之内。此外,教育局会继续为不同科目(包括英文科及普通话科)的教师提供多元化的支援,包括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帮助在职教师与时并进,提升教学效能。
 
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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