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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邀请合资格人士或机构申请资讯科技计划协助残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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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明日(七月六日)至八月九日接受合资格人士或机构申请「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第2期)」及「个人电脑中央基金(第44期)」拨款。

  「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旨在资助为视障人士提供服务或教育的非牟利及非政府机构,以及各大专院校配置高效能的中文读屏设备、具40方规格的点字显示器及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以方便视障人士浏览互联网上的资讯世界,同时亦协助个别在学习或工作上必须使用高效能的资讯科技,但有真正经济困难的视障人士购置这些器材。

  获批核的机构申请可获全数资助购买载于计划参考便览附表中的高效能中文读屏设备(上限为9,800元)及/或点字显示器(上限为36,000元)及/或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上限为66,300元)。申请获批核的个别人士可获资助购买载于同一附表中的高效能中文读屏设备(上限为9,800元)及/或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上限为49,600元)及/或点字显示器(上限为32,400元)。

  符合资格的机构可用指定表格提出申请。个别申请者须得到提供康复服务的受资助非政府机构、本地大专院校的学生事务处、本地中/小学的校长或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提名,并经由提名机构提交指定申请表,以及所需器材的报价。社署已发信邀请相关的机构协助推荐及递交有关提名。

  至于「个人电脑中央基金」,基金旨在资助符合资格的残疾人士购置所需的电脑设备,并透过康复服务机构或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所提供的辅助和跟进服务,以协助他们在家中自设业务或在家中接受辅助就业服务。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接受康复服务机构或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所提供的服务及须由前述单位推荐;
(二)公开就业有困难;
(三)提供可行的业务计划,而该计划是必须使用电脑设备;
(四)有经济困难,无法购置业务所需的电脑设备;
(五)有能力操作电脑以实践其业务计划;及
(六)取得推荐申请人的康复服务机构或劳工处同意在申请人获资助购买电脑设备后提供辅助和跟进服务。

  如欲查询计划详情,市民可联络社署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科,电话:3586 3594;电邮:eoimc@swd.gov.hk或传真:2834 7046。

  有关上述两项计划的详情,亦可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或康复数码网络(www.CyberAble.net)。计划的资料文件及申请表格均可从上述网站下载。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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