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消费券计划七月四日起接受登记
**************
  消费券计划将于七月四日(星期日)开始接受登记,登记期至八月十四日,合共六星期。在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或之前年满18岁的合资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来港人士,可于七月四日早上六时起透过消费券计划网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进行电子登记。选择以书面表格登记的合资格人士则可于七月五日(星期一)起在办公时间内将表格投进指定收集箱。
 
  政府发言人鼓励市民以较方便快捷的电子方式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在首两星期(即七月十七日或之前)完成电子登记的合资格人士,会于八月一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因此市民无须急于在首一、两天登记。在七月十八日或之后完成电子登记的合资格人士,则一般会于九月一日获发放第一期消费券。
 
  市民进行电子登记时,须进行身分认证。如登记人已成功登记去年宣布的现金发放计划及在今年六月十八日前获发款项/支票,可透过回答以下两条保安相关问题以认证身分:(一) 已登记电话号码的最后四位数字:及(二)用以收取款项的银行帐户号码的最后五位数字,或领取支票的邮局。经系统核实身分后,登记人无须重新输入在登记现金发放计划时已提供的个人资料,只需提供收取消费券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的相关号码,并就「在港居住」的要求作出声明,便完成登记。市民亦可透过「智方便」(iAM Smart)应用程式作身分认证。此外,市民也可以在输入个人资料后,按通知上载身份证复本作身分认证,以完成登记。政府发言人建议市民在进行电子登记前先准备妥上述所需资料,让整个登记流程更快捷省时。
 
  递交书面表格的合资格人士,一般会于九月一日获发放第一期消费券。书面表格可在计划网站下载,亦可在各区邮政局(流动邮政局除外)、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署各区福利办事处,以及房屋委员会辖下公共屋邨办事处和客户服务中心索取。
 
  登记人须把填妥及已签署的书面表格连同香港身份证复本钉在一起并对折,于登记期内的办公时间投入设于共约560个地点的表格收集箱,包括各区邮政局,及中国银行 (香港)、东亚银行、恒生银行、香港上海滙丰银行及渣打银行(香港)的指定银行分行。计划并不接受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登记表格。
 
  每合资格人士只可就计划登记一次。每个指定储值支付工具帐户亦只可登记一次,递交登记后不可更改。
 
  市民一般会在完成电子登记后约一星期收到有关其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市民如递交书面登记,一般会在约两星期收到相关短讯通知。
 
  政府发言人提醒市民小心保护个人资料。政府及其委聘的承办商只会透过特定电话号码与登记人联络。如登记消费券计划时需要协助,应只找可信赖的人帮忙。市民如对计划有任何疑问,可浏览消费券计划网站或致电热线18 5000查询。
 
2021年7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