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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及 ​《2021年有限合伙基金及商业登记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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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及《2021年有限合伙基金及商业登记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建立新的基金迁册机制,让现有的非香港投资基金迁移注册及营运地点到香港。

  政府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旨在吸引现有的外地投资基金落户香港。这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并带动对本地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

  「新的基金迁册机制利便外地基金进驻香港,注册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基金在迁册后的持续性(包括已订立的合约及取得的财产)会获得保留,免却了解散原来的基金并重新成立新基金的程序,切合投资基金的运作需要。」 

  在拟议机制下,根据香港以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以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形式成立的基金,可分别透过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或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在香港注册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 

  《条例草案》将于七月七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2021年7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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