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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积极打击违规售卖限制出售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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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六月三十日)表示,食环署一直十分重视违规售卖限制出售食物(包括刺身及不经烹煮而食用的蚝等)的情况,除日常巡查外,亦不时采取突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

  发言人表示:「本年五月至今,食环署在全港各区加强巡查,并向违规处所(包括街市摊档、食物制造厂、新鲜粮食店及食肆等)负责人共展开16宗检控,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售卖限制出售食物及无牌经营食物业等。」

  《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规例》)规定,任何人售卖该规例附表2所订明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刺身及不经烹煮而食用的蚝等),须获得食环署书面准许。根据《规例》,任何人无牌经营须领有指定牌照的食物业或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另加每天罚款九百元。

  发言人提醒市民,选择食用刺身或未经烹煮的蚝等食物,应光顾可靠及领有牌照或相关许可证的食物业处所及店铺。食环署会定期巡查,确保持牌/持证人或相关负责人遵守有关牌照或许可证条件,并符合法例订明的卫生标准。
 
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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