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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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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创新办)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宣布,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由即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请。

  由创新办管理的「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及「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是政府其中两个广为人知,为促进及支持高等院校和智库推行实证为本的本地公共政策研究而设的资助计划。「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每年接受申请一次,而「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则全年接受申请。两项资助计划每年合共拨款约三千万元。

  二○二一至二二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加入了四个新的策略议题,分别为:(一)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下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带来的发展机遇;(二)「一带一路」倡议与「双循环」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三)2019冠状病毒病后疫情时期的医疗创新;及(四)2019冠状病毒病后疫情时期的废物管理。首两个策略议题旨在推动研究,考虑应如何按中央政府在国家发展蓝图中支持香港的城市定位,把握国家「十四五」规划及大湾区发展的机遇。而后两个策略议题旨在藉疫情中汲取的经验,鼓励创新和科技,以提升香港应对公共健康危机和废物管理挑战的能力。
 
  余下的十个策略议题,则是承接往年的议题,分别为:(一)「一带一路」倡议:经济贸易合作区;(二)大数据/智慧城市;(三)创新及科技/人工智能/再工业化;(四)探讨大型基建项目的各种采购模式;(五)在香港发展绿色金融;(六)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物流枢纽的地位;(七)过渡性房屋;(八)儿童、青年及家庭发展;(九)人口老化;以及(十)人力供应及发展。

  每项成功申请「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研究项目可获三百至五百万元资助,研究项目通常为期三至五年。如能提供充分理据,则为期较短的项目也会获得考虑。

  评审工作由具丰富经验学者组成的独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会为两项资助计划订定评审准则和细节,申请会由委员会及非委员会成员的本地和非本地学者及专家进行评审。为确保研究建议与政策相关,相关的政策局/部门亦会获邀提供建议及意见供委员会参考。委员会设有利益申报机制,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主要评审准则,是研究质素及在策略上是否切合本港的公共政策发展需要。其他获评审委员会考虑的因素,包括研究成果、研究团队的能力、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研究的推行时间、拟议的开支预算等。除上述提到的评审准则外,院校对建立研究能力的支持(例如基础设施或配对资助),以及其他来自校外的资助和支持亦会考虑。
 
  此外,因应香港当前和长远的发展及各社会课题的研究需要,「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重点议题及研究范畴亦已作出更新。更新后共有八大重点议题及二十八个研究范畴。如上文所述,计划全年接受申请,而结果则约每三个月公布一次。

  有关申请「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及「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详情,例如申请资格、议题、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申请方法及其他相关资料,请浏览创新办网页(www.pico.gov.hk/tc/PRFS)。
 
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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