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呼吁已登记的功能界别选民留意查讯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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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条例》)已于五月三十一日刊宪生效。为编制二○二一年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选举事务处已于昨日(六月二十三日)起陆续向约两万多名功能界别选民发出查讯信件,通知他们可能不再符合资格在原有的功能界别中登记,因此或不获纳入二○二一年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
 
登记资格有所变更的功能界别
 
  根据《条例》,九个功能界别(即地产及建造界;商界(第二);工业界(第一);金融服务界;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进出口界;纺织及制衣界;批发及零售界和饮食界)的选民基础已改为只由团体选民组成。换言之,原有的个人选民已不再符合资格在这些功能界别中登记,受影响的个人选民在收到查讯信件后,无须回覆选举事务处。然而,这些选民如果符合其他功能界别的登记资格,则必须在特别选民登记安排截止日期七月五日或之前提交登记申请,方能于另外一个符合资格的功能界别登记。
 
  至于其他功能界别的个人选民及团体选民,如收到选举事务处发出的查讯信件,必须在七月五日或之前提供有关登记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文件,并按信上的指示透过邮寄、传真或电邮回覆,方可保留他们的功能界别选民登记,在今年十二月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及其后的公共选举中投票。如果选民符合其他功能界别的登记资格,亦必须在今年七月五日或之前提交登记申请,以于一个符合资格的功能界别登记。
 
  在《条例》下予以废除的功能界别登记资格列于附表以供参考,根据这些资格登记的现有选民会被纳入查讯程序而收到查讯信件。
 
  为提醒选民该信件十分重要,须尽快拆阅和回覆(如适用),所有查讯信件的信封上会盖有「须立刻处理 与投票权攸关」的显著提示(样本见附件)。如选举事务处在七月五日或之前仍未收到受查讯选民的有效回覆,有关选民的登记资料将会被纳入在九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发表的二○二一年功能界别「取消登记名单」内。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的选民须于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九日的法定限期前,向审裁官作出申索,并获审裁官的批准,方可保留其选民资格,纳入二○二一年功能界别正式选民登记册,及在今年十二月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中投票。
 
予以删除的三个功能界别
 
  此外,根据《条例》予以删除的三个功能界别,即资讯科技界、区议会(第一)及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所有现时登记于这些界别的现有选民,将会直接从功能界别选民登记册上剔除,即不会纳入查讯程序及不会收到查讯信件。这些被剔除的选民如果符合其他功能界别的登记资格,亦可在七月五日或之前提交登记申请,以于一个符合资格的功能界别登记。
 
  特别选民登记安排已于六月一日展开。新符合资格以及受影响而不再符合原有资格的选民须于七月五日的特别选民登记限期或之前,提交申请登记于一个其符合资格的功能界别,以获纳入二○二一年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
 
  如选民对收到的信件有任何疑问,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查询。另外,有关选民登记的常见问题、登记表格、特别选民登记安排等,可浏览选举事务处网站的选民登记页面(www.reo.gov.hk/ch/voter/register.htm)。



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