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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新建住宅楼宇的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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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答覆:

问题:

  为鼓励发展商采用环保建筑概念,政府在二○○一年推行环保及创新楼宇政策,容许露台、公用平台花园及空中花园等环保设施豁免计入住宅发展项目的总楼面面积。政府在二○一一年修订有关安排,订明露台面积由全数减至最多一半可获豁免。据悉,发展商其后减少为新建住宅单位设置露台,或只设置称为「工作平台」的超小型露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全球暖化日趋严重,各国争相为减少碳排放而努力,政府会否考虑鼓励合资格新建楼宇设置公用天台空中花园作绿化之用;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绿化露台可令居所空气更加流通,以及有助吸收二氧化碳并释放氧气,政府会否规定新建住宅单位必须设有环保露台、该等露台只可作绿化用途,以及露台面积可全数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但不可计入售楼文件所载的实用面积;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现时全球分别有哪些与香港发展程度相若城市的政府,规定新建住宅楼宇必须设置露台或公用天台空中花园,或推行措施鼓励发展商设置该等设施,以及推行有关政策的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采用多管齐下的策略,推广建造绿色建筑,并且鼓励建筑技术创新,减少碳排放,以应对气候变化。为鼓励发展商在其新发展项目中加入环保及适意设施,以及楼宇的必要设施,政府就该些设施提供总楼面面积宽免。 

  于二○○九年,为回应公众对建筑环境的质素和可持续性的关注,政府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同展开了名为「优化建筑设计 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的社会參与过程,让社会不同界别人士就议题作出深入讨論、寻求共识。

  在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于上述社会参与过程后所作出的建议,政府于二○一一年四月起引入一系列措施,包括颁布一套可促进本港优质和可持续建筑环境的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要求新建樓宇加入樓宇间距、樓宇后移和綠化覆盖率的设计元素。就屋宇署而言,为落实这些设计元素,屋宇署在审批新发展项目,如果情况适用(例如地盘达到一定面积),该署会以项目可否遵从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作为审批项目能否取得总楼面面积宽免的考虑条件。

  另外,为限制楼宇体积,以减低对邻近环境或景观带来的负面影响,二○一一年的政策亦收紧了总樓面面积宽免的安排,包括降低停車场、露台、工作平台可以取得的宽免,以及设置了百分之十的整体宽免上限。为落实二○一一年的政策,屋宇署、地政总署及规划署透过《联合作业备考》,列出了有关环保设施(例如住宅楼宇的露台、工作平台、公用空中花园等)可以获得面积宽免的设计要求。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经谘询环境局和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在二○一一年落实的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政策下,一些环保及适意设施,在符合建筑设计方面关于楼宇后移和绿化上盖面积等的要求后,其面积可以获得宽免。其中,考虑到公用空中花园可为整体社会带来环保利益,如果有关设施符合《联合作业备考》第1号以及屋宇署发出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PP-151及APP-152的条件,该些公用空中花园的面积可获全数宽免。此外,获豁免的面积亦无须计入百分之十的整体宽免上限之内。

(二)为鼓励业界在住宅楼宇提供露台,只要设施符合《联合作业备考》第1号所列出的条件,该露台总面积的一半可以获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内。但有关宽免面积须受百分之十整体宽免上限所限。

  现时的安排,是考虑了位于个别单位的露台一般只可以由有关单位的居民享用,亦平衡了于前述社会参与过程中收集到对控制楼宇体积的意见。据屋宇署的顾问研究显示,在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间落成并且成功为其环保及适意设施申请总楼面面积宽免的住宅项目中,有百分之八十的项目是有提供露台的。这反映了现时透过总楼面面积宽免为设置露台提供诱因,已有一定成效。

  自二○一九年起,为进一步便利居民为安装于大厦外部的空调机进行维修,屋宇署亦接受空调机平台与露台及/或工作平台相连,以让设计更有弹性,并且提供更佳的空调机保养通道。政府会继续不时检讨环保及适意设施的规定,以鼓励业界在绿色楼宇内提供有关设施。 

  运房局表示,《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条例)旨在加强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条例中订有实用面积的定义,让准买家有统一标准计算不同单位及不同发展项目的平均呎价。现时露台的面积是计入实用面积的。

(三)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屋宇署近年委托顾问就总楼面面积宽免措施进行检讨。顾问指出,新加坡以及美国的一些城市均以楼面面积宽免作为诱因,推广绿色建筑,改善整体建筑环境。顾问指出,不同地区所推广的绿色建筑元素亦有所不同。例如在美国芝加哥,有关措施主要为推广环保天台,而在新加坡,则用以推广例如绿化、户外休憩区等的不同设施。

  至于香港,顾问在经过深入研究并与业界充分沟通后,建议维持现时百分之十的整体宽免上限。同时,顾问亦建议提升有关的先决条件,要求新建的私人发展项目需于绿色建筑环境评估(绿建环评)获得指定级别,才可就环保设施及适意设施申请总楼面面积宽免。如项目只能获得较低的绿建环评级别,则需要证明符合一项或以上促进优质和可持续建筑环境的新特定标准,例如大量绿化应用、应用预制组件、更佳的室内自然通风以及长者友善设施等。这种以表现为本的模式,我们相信将可以更富弹性的方法、更有效地推动绿色和低碳建筑,以配合香港在二○五○年之前达到碳中和的目标。屋宇署目前正与持份者紧密合作,制订方案实施细节,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二二年推行有关建议。

  多谢主席。
 
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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