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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通过恒常地参与房协经优化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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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六月二十一日)通过让房委会恒常地参与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经优化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出租计划),容许合资格的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业主出租其未补价单位予合资格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请者。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房委会于二○一九年七月以试行形式加入房协经优化的出租计划后,合资格的资助出售单位屋苑由原来的21个房协屋苑,增加至房委会和房协辖下共约240个屋苑;约15 000个房协和约340 000个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符合资格参与经优化的出租计划。」
 
  发言人说:「经优化的出租计划旨在让资助出售单位业主可更善用其单位,亦为有租住房屋需要的家庭提供一个可负担的选择,从而善用公营房屋资源。」
 
  截至二○二一年四月底,约有500个合资格业主和约360个合资格租户的申请获批,而已签订的租约个案有64宗。在约500个申请获批的业主中,约440个为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业主(即约88%);在64宗成功租赁个案中,有60宗(即约94%)来自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
 
  发言人说:「鉴于合资格的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占经优化出租计划下资助出售单位总数超过95%,房委会的持续参与不但对有效推行计划非常重要,亦能令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一如房协辖下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可继续按其意愿更有效地运用其单位。」
 
  根据房协的检讨报告,大部分受访租户表示经优化的出租计划有助改善他们的居住状况,而所付的租金亦与以往相若甚至更低。
 
  发言人说:「房协检讨经优化出租计划的成效后决定继续推行计划。房委会考虑到房协的检讨结果,以及房委会参与经优化出租计划的成效,通过恒常地参与计划。」
 
  在经优化的出租计划下,拥有单位达10年或以上而未补价的房协或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业主均符合申请资格。租户方面,三类申请者符合资格申请成为租户,分别为:(i)已经轮候公屋至少三年的一般申请者;(ii)在配额及计分制下已经轮候公屋至少六年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以及(iii)指定的非政府机构(现时为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及其计划下的营运机构),而该等机构只可将单位再转租予合资格的租户。有意参与计划者可浏览房协专页:lettingscheme.hkhs.com
 
 
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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