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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房屋署署长在现金津贴试行计划记者会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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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房屋署署长王天予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现金津贴试行计划记者会的开场发言全文:

  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日关于现金津贴试行计划的记者招待会。

  首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行政长官于二○二○年一月公布政府会推出为期三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为现时不是居住于公营房屋、没有领取综援、轮候公屋超过三年但仍未获得首次编配的一般公屋申请者提供现金津贴。

  这个计划由房屋署负责执行。我们将于六月底推出这个计划,同事稍后会介绍这个计划的详情。我首先想讲几个重点︰

  第一,这个计划的目的是要纾缓基层家庭,他们长时间轮候公屋,亦没有领取综援而面对的生活困难。我想强调,现金津贴不是「租金津贴」;即是说,他们取得津贴不一定用作交租,所以房屋署亦不会要求申请者提交租约或租金收据作证明文件。

  第二,我们会于六月底向所有在今年七月底或之前已轮候公屋超过三年,亦同时可能符合这个计划其他资格的一般公屋申请者发出通知书和申领表。我们现时估计会发出大约九万份申领表。

  为了让合资格住户能尽早领取津贴,我们已尽量简化申请及审核手续,所以在我们发出的申领表上,已预先列印公屋申请的编号,以及在申请公屋时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当住户收到申请表后,只需要填上简单的资料,并申报仍然符合公屋入息及资产限额等,签名作实,递交回来给我们,申请手续便算完成。

  我们收到填妥的申领表后会尽快处理。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估计在六月底将会一次过寄出九万份申请表,即是有大量申请我们将同时间需要处理。因处理时间有快有慢,所以我们初步预测,在这个计划开始的几个月,可能需要大概一至三个月去处理申请,随后希望处理时间会回落;但请大家放心,即使我们在住户递交申领表当月未能完成处理,我们在首次发放津贴时亦会补回之前住户应得但未收到的津贴。换句话说,若申请者在七月已递交填妥的申请表,但我们要在八月才能处理有关申请,那么在八月底发放津贴时,便会将他们在七月及八月应得的津贴一并发放,即他们不会吃亏的。

  最后一点,我想藉这个机会提醒所有申请者。填写表格时,所有事项必须真确。在领取现金津贴期间,如果家庭状况有改变,例如家庭成员有所增减,或入息或资产已超过公屋入息资产限额,请务必尽早通知房屋署。任何人蓄意提供虚假资料或蓄意漏报资料以骗取津贴,都是刑事行为。他们除了要退还多领取的津贴外,亦可能遭到检控,一经定罪可能被判入狱。为防止滥用,我们会从所有申领现金津贴的住户中作出抽查。
 
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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