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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治疗患丙型肝炎的在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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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沛然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卫生署驻惩教院所的医生向患丙型肝炎的在囚人士提供治疗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多少名在囚人士确诊患丙型肝炎;

(二)过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在囚人士接受丙型肝炎治疗,以及他们有否获处方治疗丙型肝炎的药物;及

(三)过去五年,有否患丙型肝炎的在囚人士获转介至医院管理局辖下的肝脏科专科门诊诊所接受治疗;如有,每年的人数为何?

答覆:

主席:

  惩教署一直致力为在囚人士提供稳妥、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的羁管环境,包括根据《监狱规则》(第234A章)确保所有在囚人士获得所需和适切的医疗服务。

  就议员的各项提问,根据惩教署和食物及卫生局提供的资料,现综合回覆如下:

  惩教署辖下所有惩教院所均设有24小时运作的医院或诊疗室,由卫生署派驻的医生及拥有护理资格的惩教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至于需要专科诊治、深切治疗或进行外科手术的在囚人士,则会送往公立医院治理。此外,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和卫生署的专科医生,亦会定期到访惩教院所,为在囚人士提供专科诊症和治疗服务。

  一般而言,惩教署并没有备存在囚人士所患疾病类别(包括丙型肝炎)的统计数字。

  医管局和惩教署并没有备存患丙型肝炎的在囚人士获转介至医管局辖下肝脏科专科门诊诊所接受治疗的统计数字。

  就一般治疗丙型肝炎病人方面,医管局自二○二○年十月起扩阔药物名册,全面使用口服直接抗病毒药物治疗不同严重程度的丙型肝炎病人。该药物治愈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五至百分之百,较以往使用干扰素及利巴韦林药物为高,治疗时间亦由一年多缩短至八至12个星期。
 
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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