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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公务员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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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邵家辉议员的提问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不少市民反映,尽管他们屡次就公共事务向政府部门作出投诉,但有关问题长时间未获跟进或解决,令他们觉得部分公务员的工作态度散漫,往往「投诉接受,工作照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接获多少宗有关公务员工作态度散漫的投诉(并按被投诉公务员所属政府部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有关的调查程序为何;
 
(二)第(一)项所述投诉当中,查明属实的投诉数目,以及有多少名公务员因而被处分(并按处分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申诉专员公署及其他相关机构共接获多少宗相若类别的投诉(并按机构列出分项数字);该等投诉当中,查明属实的投诉数目,以及有多少名公务员因而被处分(并按处分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四)有否评估,部分公务员工作态度散漫是否与其职位十分稳固(即所谓「铁饭碗」)有关;如有评估而结果为是,政府会如何作出改善;如评估结果为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公务员队伍是香港特区政府的骨干。「尽忠职守、专业勤奋」是公务员须恪守的一项重要信念。公务员队伍竭诚服务社会,对香港的有效管治和安定繁荣作出贡献。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们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三)公务员事务局备存的投诉数字并没有就工作散漫作分类,据我们了解,申诉专员公署所处理的投诉个案亦没有这项。
 
  根据既定机制,对公务员的投诉由其所属部门处理,市民一般亦直接向相关部门作出投诉。若公务员事务局接获有关投诉,会按既定程序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公务员每年均须接受工作表现评核,以便管方监察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但若部门察觉个别人员工作散漫、未尽全力或在工作上有其他需要改善的地方,应即当面或书面提出忠告,无须等待至填写每年度的评核报告时才提出。如果怀疑个别公务员涉及不当行为,所属部门会视乎个别个案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若调查证实该公务员确有不当行为,部门应按纪律机制采取相应的纪律行动。
 
(二)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即二○一六/一七至二○二○/二一),公务员因涉及不服从上级、疏忽/疏于职守、擅离职守/不守时的不当行为而遭惩处的个案,按年分列如下:
 
财政年度 个案数目
二○一六至一七 239
二○一七至一八 252
二○一八至一九 267
二○一九至二○ 150
二○二○至二一 167
 
  上述纪律个案大部分性质轻微,惩罚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亦有少部分个案属于屡犯或性质较为严重,惩罚包括谴责、严厉谴责、迫令退休或革职等。
 
(四)如上文所述,公务员每年均须接受工作表现评核,以便管方监察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务员必须在评核期内工作表现令人满意才可获增薪,表现欠佳时可被暂停或延期发放增薪。此外,部门或职系管理人员在选拔人员晋升及接受培训时,员工的工作表现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当个别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持续欠佳的时候,当局可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基于公众利益着令有关人员退休。

  另一方面,政府透过各项嘉奖计划(例如公务员优质服务奖励计划、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嘉许状计划及嘉奖信计划等),表扬杰出的模范员工,激励士气,推动公务员精益求精,竭诚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面对社会对公共服务与日俱增的期望,公务员队伍定会继续追求卓越、精益求精。
 
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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