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反强制检疫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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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47岁男子因违反《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规例》),今日(六月八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4日。

  该名男子于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入境时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酒店接受强制检疫十四日。其后警方于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接报,并在深水埗寻获该名男子,经调查后发现,他在入境后没有到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4)及8(5)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4日。

  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共有142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2021年6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