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火器及弹药(枪械宣布)(修订)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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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发言人表示:「《修订规例》对真枪元件作出更清晰及更具体的定义。《修订规例》只针对真枪元件,其他种类的元件(例如只适用于气枪的元件)不受影响。」
「《修订规例》亦订明,若非欠妥善或失修或经修改及改装,本来可用作火器元件的物件,亦会被视为枪械。有关做法与现时《火器及弹药条例》的做法一致。」
「政府在今年二月进行了为期四星期的公众谘询,合共收到257份意见书。大部分回应者支持建议的修订。就谘询文件提出的具体问题而言,近九成支持法例对火器元件作出更明确的定义,超过八成同意规管拟议的重要火器元件。另外,有八成的回应者支持在立法建议生效前设立90天的宽限期。」
政府将于六月九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规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修订规例》将于十一月一日生效,以便受影响人士处置有关元件或向警方申请牌照。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已经上载至保安局网站(www.sb.gov.hk/chi/special/firearm/index.html)。
完
2021年6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