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牌照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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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六月三日)提醒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法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实务守则)的规定。
   
  劳工处已撤销位于九龙城的家曦宝雇佣中心的职业介绍所牌照。该职业介绍所未能遵从实务守则内订明的规定,包括未有与雇主签订服务协议;未有在与雇主及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包括所有指定项目;在收取外佣的款项后未有提供收据;未有在向雇主发出的付款收据中包括所有指定项目;未有安排雇主签署确认已收妥宣传刊物及表格样本,及他们已获职业介绍所详尽解释其权益和责任;以及未有妥善保存与雇主及外佣之间的事务往来纪录,包括双方确认收妥已签署的标准雇佣合约。
   
  根据《雇佣条例》(条例)第53(1)(c)(iva)条,如劳工处处长信纳有关持牌人没有遵从实务守则,可撤销其牌照。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实务守则列出职业介绍所经营者在营运时必须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阐明处长期望职业介绍所在经营时应达到的标准。二○一八年二月九日生效的《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订明,处长如有合理理由信纳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或拟作为持牌人的人士,或该等人士的有关连人士或受雇人员,曾违反条例第XII部的任何条文或根据条例第62条订立的任何规例,例如滥收求职者佣金、无牌经营,或没有遵从根据条例第62A(1)条发出的实务守则,可拒绝发牌或续发牌照,或将牌照撤销。」
   
  劳工处由二○二○年至今共撤销七间职业介绍所的牌照,包括上述个案。
   
  公众人士如欲查询与职业介绍所相关的事宜或投诉不良职业介绍所,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



2021年6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