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全面落实寮屋及农用构筑物过渡政策」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俊贤议员动议的「全面落实寮屋及农用构筑物过渡政策」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再次感谢何俊贤议员提出动议,以及多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  
 
  在政策方面,我在开场发言中指出,目前是一个「暂准存在」的政策。我们并没有一个政策要大幅在短期内清拆香港不同地区的寮屋。在目前「暂准存在」的政策下,基本上,当该地方有发展、或需要做一些环境改善或一些安全情况、或个别寮屋有严重违规的情况,就会需要清拆。如果你看数字,其实每一年被清拆的寮屋大约是1 000间,占全港寮屋──目前大约38万间──份额其实不高。
 
  议员亦有提及在推行发展清拆计划时,一些安置补偿的考虑。在这方面其实我非常感谢立法会,在二○一八年七月,有关安置补偿的安排是大幅提升,除了金钱上的,一些特惠补偿的银码加大了之外,最主要是会有一个免入息资产审查都可以「上楼」的安排。目前我们安排一些例如新发展区的发展时,其实安置是很优先的考虑,所以你看到例如在古洞北/粉岭北,我们会有房协(香港房屋协会)专用的安置屋邨,而万一时间上配合得不够好,专用安置屋邨未建成时,房委会(香港房屋委员会)亦会帮忙,可以入住区内一些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的屋邨。
 
  多位议员发言都提及目前的政策安排有没有优化的空间,特别是在修葺和重建上或是物料要求上。梁志祥议员刚才说,可否有一个更加「人性化」的安排?蒋丽芸议员以及几位议员都有提及。我在这里向各位报告,我们立即会这样做。在修葺和重建上,我们会怎样做呢?现时,寮屋的占用人如要维修和重建寮屋,首先要向地政总署申请。我们考虑到及时维修的需要,地政总署即将会推出改善措施,容许占用人在进行修葺和重建前,只须填妥「通知书」和连同所需的文件交回地政总署,便可按「通知书」内的规定及条件开展有关的工程,而无须事先向地政总署申请审批。
 
  至于寮屋修葺或重建时所用的物料要求,我们亦即将会有所优化。在目前寮屋住户修葺或重建时,必须使用与一九八二年登记纪录的相同物料,例如:如当年使用木材,则必须继续使用木材;如以另一种临时物料代替原登记的临时物料,例如以铝板代替木材,则须事先取得地政总署的同意。我们会放宽有关的规定,容许占用人在修葺或重建已登记寮屋时,可根据其寮屋于一九八二年登记纪录中所属的物料类别,基本上就是「临时物料」或「永久物料」,灵活地采用同类别的建筑物料。举例来说,如寮屋登记时采用的物料是木材,在未来除了木材外,寮屋占用人亦可选用同类别的其他物料作取代。未来地政总署会清楚列表,以一个列表去说明每个类别的容许物料,往后寮屋住户如果需要采用这些物料时,很简单,他只须向地政总署报备所采用的物料,亦无须事先向地政总署申请审批。
 
  这些安排未必可以充分满足何俊贤议员的种种要求,但我们盼望都是一个更人性化,亦对寮屋住户更方便的要求。我们目前计划,下个月会推出以上两项关于修葺/重建及寮屋物料的改善安排,盼望议员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在农用构筑物方面,我在这里简单谈谈地政总署方面的工作。刚才徐德义副局长说了,渔护署(渔农自然护理署)会做转介。在地政总署来说,接获转介后,会在谘询规划署及环境保护署──主要是这两个部门──的意见后,向农户发出农用构筑物批准书,一般需时四个月。何议员,我未能保证所有个案都在四个月内完成,但我们会努力依照这个方针去做。如个别个案真的很复杂或许时间要长一点,但地政总署会努力维持在前述的目标时间内,完成一些简单个案的审批。如果这方面,就着个别个案,有任何情况出现议员是知道的,都欢迎与我们商讨。
 
  主席,我谨此发言。我在此感谢何俊贤议员提出议案和各位议员的宝贵意见。
 
2021年6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3时5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