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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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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和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今日(六月一日)就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会见传媒,以下是邱腾华的开场发言: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市民,大家好!今年年初,我们就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进行了谘询。今日,我想谈谈政策的出台和整套计划。
 
  今天早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订立《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规例》),按照《电讯条例》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规例》将会按程序于这个星期五(六月四日)刊宪,六月九日便会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立法会通过后,《规例》会于九月一日正式生效,但登记制度的实施会按阶段、逐步实行,我稍后会详细谈及有关的日期。
 
  大家记得,今年年初,我们提出引入规管用作人对人沟通的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即是说将来储值卡要以实名作登记。政府展开了为期七个星期的公众谘询后,收到很多意见。我们在谘询文件中和在谘询期间,已将整个制度交代得很清楚,《规例》的目的是防止罪案的发生,协助侦查涉及使用电话储值卡的罪案,以堵塞漏洞,避免市民受骗,并保障电讯服务的健全及通讯网络的安全。
 
  谘询期结束后,我们收到超过十万份的意见书,大部分人都支持引入实名登记制度,亦有就推行细节提出具体意见。我们稍后会提到的优化措施,也包括了这些具体意见(范畴),我们在考虑和综合这些意见后,(把优化安排)加入在法例内,作出修订。扼要而言,我会就以下五方面向大家交代《规例》出台后,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大致实行的情况:
 
  第一,电话卡的用户在按实名制作实名登记时,须向所属电讯商提供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分证明文件号码、出生日期,以及提供身分证明文件的副本。若是公司或企业,而不是个人,他们需要提供商业登记和企业指定人士的个人资料。
 
  第二方面有较多的讨论,在实名登记制下,每名用户在向不同的电讯商登记时,可以最多取得一定的数额。在目前出台的规例,我们将上限定为每个个人用户最多十张,企业用户最多二十五张储值卡,这是向每家电讯商可登记的最高限额。
 
  让我具体解释一下这个上限,大家记得在原来的谘询文件内,我们初步建议,每个个人用户可向每家电讯商登记最多三张卡,但是于我们收到很多不同的意见,不论是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都认为这个数目比较小。因此我们做了两项工作,第一,我们将个人和企业的用户分开,因为个人用户的需要远低于企业用户。个人用户方面,我们目前订出,每个个人用户使用储值卡,最多可以向(每个)电讯商登记十张储值卡,而企业用户最多可登记二十五张。简单而言,市面上有四家大的流动网络营运商,他们设有零售点,加上部分(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都设有店铺,因此,市民于市面上普遍能接触到(起码)有七至九家营运商,他们最多可以向每个这类营运商登记十张个人的电话卡,企业更可登记二十五张。这大大提升了每个人可于实名制下登记的电话卡数目。
 
  第三,我们先前在建议内亦提到,十六岁以下的用户如要登记个人电话卡,须得到一名成人确认,(电讯商)亦会登记该名成人的资料。
 
  第四,就是电讯商的责任,电讯商在实名制度下须核对和核实用户提供的资料,并保管及储存所收集到的资料,直至电话卡取消登记后最少十二个月。这是对电讯商的要求。
 
  第五,就实行时间,登记制度将会分两个阶段推行。第一阶段是让所有电讯商建立登记储存的制度,因为他们一般要以电子和稳固的方式,将储值卡登记人的资料安全地保存,所以我们要让他们有时间做这方面的工作。第二阶段是市民购买储值卡都需要登记的时间。
 
  第一阶段的登记时间,我们在谘询时原建议以120天让电讯商建立登记系统。业界反映希望有更多时间,把准备工作做好;因此,我们接纳了他们的意见,在规例内建议把第一阶段准备登记的工作延长至约180天。
 
  第二阶段是正式开始实名登记阶段。在准备工作完成后,我们会定出一个日期,让所有储值卡(用户)作实名登记。即是将会有一段时间,让现行储值卡用户(向电讯商)提供资料作登记,而新储值卡的(用户)也要实名登记。第二阶段的时限原建议为240天,我们因应业界的意见延长至360天,以便大家有充足时间进行登记。
 
  综合而言,若法例获得通过,落实的时间表如下:《规例》会在今年九月一日生效,及后的180天,即约六个月的时间,将会是第一阶段让电讯商为登记制度作准备,即明年三月一日才正式需要进行登记。由二○二二年三月一日开始,市民如要使用储值卡便需要进行登记,这包括他们使用新卡或继续使用旧卡,若以360天的登记(宽限期)来计算,实名登记制度将会于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后开始全面实施。现时按月收费的月费卡用户无须向电讯商再登记,因为现有用户向电讯商提供资料已经足够,除非他们需要「转台」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他们需要如其他电话卡一样进行新登记。
 
  上述的改动是因应市民、业界和我们谘询对象所提出的意见及运作上的需要,我们认为应该采纳有关意见,因此我们作出刚才所述的优化措施。所有这些营运(模式)对于现时的销售方法不会有所改变,我们希望透过这些优化措施,令实名制登记可以顺利推行。
 
  此外,电讯商对登记制度的具体运作表达了不少建议。通讯事务管理局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并拟备指引,详细解说《规例》的要求,当法例生效和进行实名登记时,大家能清楚知道,有所跟从。我们亦会逐步按照时间表,尤其是法例生效后和登记期开始时,加强宣传,令市民可以充分知悉详情。届时如果有人需要登记方面的支援,我们会按他们的需要提供协助,尽量让市民能够适应过渡期,令(《规例》)可以顺利推行。
 
2021年6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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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右)今日(六月一日)就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会见传媒。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亦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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