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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公共租住屋邨的保养及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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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公共租住房屋屋邨的保养及重建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于二○○五年推出「全面结构勘察计划」(勘察计划),以15年为一个周期,评估选定高楼龄屋邨的结构状况及维修工程的成本效益,已于二○一八年展开的第二轮勘察计划的最新进展为何;
 
(二)有否推算,第二轮勘察计划下的屋邨在重建后可提供的单位数目及可容纳的人口,以及该等数字与有关屋邨现时的相应数字如何比较;
 
(三)鉴于房委会根据「重建高楼龄公共租住屋邨的优化政策」下的四项基本原则(即楼宇的结构状况、修葺工程的成本效益、重建屋邨附近是否有合适的迁置资源,以及原址重建的潜力),按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重建个别高楼龄屋邨,而房委会已于二○一三年完成检视22个非拆售高楼龄屋邨的重建潜力,各项重建计划的详情及最新进展为何,包括可额外(i)提供的单位数目及(ii)容纳的人口;
 
(四)房委会会否把「住屋需求」及「社会发展需要」纳入重建高楼龄屋邨的考虑因素;及
 
(五)会否成立推行各重建计划的专责部门,负责研究各重建计划的优次、订定财务安排、监督建造工程,以及协调迁置安排,以期加快重建计划的进度?
 
答覆:
 
主席:
 
  就林健锋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至(三)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自二○○五年开始进行「全面结构勘察计划」(勘察计划),为楼龄接近或超过40年的公共租住屋邨(公共屋邨)进行评估,以确定楼宇结构安全,并评估持续保存该些楼宇所需的修葺方案和其成本效益。第一轮勘察计划涵盖42个公共屋邨,已于二○一八年结束。第二轮勘察计划涵盖71个公共屋邨,预计于二○三二年完成,当中八个公共屋邨已完成勘察及评估,并确定其结构安全、相关修葺方案合乎经济效益,可持续保存至少15年。除了已宣布重建的华富邨外,房委会现阶段未有计划重建第二轮勘察计划涵盖的其他屋邨,因此没有这些屋邨重建后可提供单位数目及可容纳的人口的资料。
 
  房委会一直按其「重建高楼龄公共屋邨的优化政策」下的四个基本原则,即楼宇的结构状况、修葺工程的成本效益、重建屋邨附近是否有合适的迁置资源,以及原址重建的潜力,就实际情况谨慎考虑是否重建个别公共屋邨。问题第(三)部分提及的22个高楼龄公共屋邨的名单,资料源自房委会于二○一三年进行的一项研究,并非房委会决定重建的屋邨清单。
 
  重建公共屋邨长远而言或可增加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供应,但重建需时甚久,并往往要在重建项目的较后甚至最后阶段才能提供额外单位;而短期可供编配的公屋单位数量则会减少,原因是需要动用大量本来可编配予有迫切住屋需要家庭的公屋单位,用作安置受重建影响的公屋居民。有关安排不但即时减少公屋供应,亦无可避免地延长等待上楼家庭的轮候时间。因此,重建公共屋邨在增加公屋供应方面,只能扮演辅助角色。
 
  按照上述政策及研究,房委会正推进白田邨(较旧部分)及美东邨(较旧部分)的重建计划。预计白田邨的重建计划将于二○二七/二八年度完成,重建后整个白田邨的公屋单位数目将增加约2 900单位。美东邨的重建计划预计于二○二七/二八年度完成,将额外提供约2 135个公营房屋单位。至于华富邨,预计整个重建计划完成后可额外提供约3 000个单位。房委会亦会清拆石篱中转房屋作公营房屋发展用途,预计可提供约1 600个单位;及重建辖下四个工厂大厦作房屋用途,其中三个工厂大厦重建后预计可提供约4 200个单位。
 
(四)房委会重建高龄公共屋邨的政策及原则是在考虑到殷切的公屋需求下,务实而积极的做法。就「住屋需求」方面,重建的其中一项基本原则「原址重建潜力」正是考虑旧邨重建后会否增加可观的公营房屋数目,回应现时殷切的住屋需求。当房委会规划重建旧邨时,会谘询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在不影响重建的建屋数量和重建时间,及不会对房委会带来额外财政负担的大前题下,适切地加入教育、社会福利、公共交通运输等设施,务求在重建旧邨的同时,亦能配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负责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重建事宜的专责部门是房屋署。作为房委会的执行机构,房屋署就重建事宜担当研究、计划、落实、协调及监督工作。
 
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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