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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补偿援助条例下的济助付款项目水平今日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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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员补偿援助条例》(《条例》)下的订明济助付款由今日(五月十四日)起上调至600万元,而订明每月数额和订明每月数额(额外)则同样增至40,000元。

  雇员补偿援助基金(援助基金)由雇员补偿援助基金管理局根据《条例》管理。如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受伤,而法院裁定其雇主须支付损害赔偿,但雇员已用尽一切法律及财政上可行的途径,而无法从雇主或其承保人处取得他们应得的款项时,援助基金为他们或合资格人士提供济助付款。

  根据《条例》,凡济助付款的数额不超过订明济助付款,雇员(或合资格人士)可获全数支付该数额。凡济助付款的数额超过订明济助付款,雇员(或合资格人士)可获支付相等于订明济助付款的首次付款,然后收取按月付款(数额相等于订明每月数额或在意外发生时该雇员的每月收入,两者以数额较高者为准)。如雇员严重受伤,则可同时获支付订明每月数额(额外)。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提高济助付款项目水平可为工伤雇员(特别是重伤雇员)及其家庭提供更佳保障,以维持他们的生活并切合其需要。」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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