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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预防和及早识别虐儿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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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沛然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答覆:
 
问题:
 
  最近,一宗五岁女童遭虐待致死的法庭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虐待儿童(虐儿)问题。有保护儿童组织指出,去年因疫情关系,学校多次停课及有不少家长在家工作或失业,以致儿童与家长相处时间增加,磨擦因而增多,而虐儿相关的求助个案数目亦有上升。另一方面,在停课期间,有家长未能留家照顾年幼子女,导致疏忽照顾子女的个案上升。关于预防和及早识别虐儿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要求所有驻校社工、校长和老师(尤其是学校危机处理小组的成员)接受较全面的保护儿童和识别虐儿个案培训(例如为期不少于三日的课程),以帮助他们及早识别和介入虐儿个案;
 
(二)鉴于目前疫情未完全受控及学校未全面复课,有何措施加强支援家长或其亲属照顾儿童,以减少因管教儿童和疏忽照顾而引起的虐儿事件;及
 
(三)目前用以制订驻校社工政策(包括人手水平)的考虑因素;会否因应各类教育单位(包括幼稚园、中小学和特殊学校)的性质及地区差异(例如新市镇的家庭需要较多支援),适当地增加有关教育单位的驻校社工人手,以帮助及早识别虐儿个案?
 
答覆:
 
主席:
 
  现行多条法例保护儿童免受伤害及虐待。这些法例包括《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第579章)及《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213章)。当中,《侵害人身罪条例》订明任何人虐待或忽略由其所管养的儿童属刑事罪行。此外,政府近年落实了多项措施,提高学校人员及早识别及支援怀疑受虐待儿童的能力。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教育局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前线专业人员(包括社工、教育工作者、警务人员、律政人员、医护人员等)在及早识别怀疑受虐儿童扮演重要角色。社会福利署(社署)一直为他们定期举办讲座及技巧培训课程,以加强他们及早识别怀疑受虐儿童、进行危机评估、执行保护儿童的行动、提供创伤后辅导等方面的能力。

  教育局近年已加强学校人员识别受虐待儿童的培训,包括与社署及警务处每年联合举办有关处理虐儿个案的简介会和研讨会,以提升校长、教师及学校社工处理虐儿个案的能力及技巧。同时,教育局亦把识别受虐待儿童的元素或课题加入学校辅导培训课程内,以提升校内不同岗位的学校人员在及早识别、介入及支援怀疑受虐学童方面的能力。

(二)自2019冠状病毒病爆发以来,教育局一直与学界保持紧密联络,并要求学校在停课或未全面复课期间,保持校舍开放,让缺乏家人照顾的学生返回学校。学校社工除了透过电话或网上联络外,亦会透过会面或探访,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适时的辅导。教育局亦特别提醒学校,学校社工应持续留意涉及长期缺课、家庭缺乏支援、怀疑或曾有虐待儿童纪录个案的学生,以及按既定程序处理高危个案。

  此外,为小学生而设的课余托管中心于二○二○年十二月二日开始,可在中心不对外开放的日子,透过网上媒体、电话应用程式和电话等模式提供非面授服务,以支援在疫情期间有需要的儿童及家庭。这些中心亦可继续提供面授服务予有特别需要的儿童。

(三)教育局由二○一八/一九学年起在小学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让每所公营小学按校本情况聘用最少一名具专业资历的驻校注册学位社工。特殊学校方面,教育局已于二○一八/一九学年加强资助特殊学校的学校社工编制,总学额在60名或以下的特殊学校可获提供一名学校社工人手,其后每30名学生可获提供0.5名学校社工人手让每所特殊学校可获提供一名或以上学校社工。

  社署自二○○○/○一学年起在中学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由非政府机构提供驻校社会工作服务,并在二○一九/二○学年增拨资源,于全港460多间中学实行「一校两社工」措施。此外,为及早识别及支援有福利需要的学前儿童及其家庭,社署在二○一八/一九学年推出为期三年的先导计划,分阶段为全港700多间资助学前单位(包括资助幼儿中心、幼稚园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提供驻校社工服务。先导计划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社工队,每队有八名社工,为不超过16间学前单位提供服务。政府已委托大学就先导计划进行评估研究以决定该项服务的未来路向。
 
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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