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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发表二○二○年度周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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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发出:
 
  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今日(五月十日)发表第十二份周年报告,概述委员会二○二○年的工作。
 
  委员会主席施熙德说:「在第十二个覆检周期,委员会拣选及覆检了财务汇报局在二○一九年处理的多项工作,包括调查及查讯个案、境外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认可申请,以及一宗有关其前职员的投诉。委员会在覆检后,认为财务汇报局已依循内部程序处理有关个案及申请。我们感谢财务汇报局全力配合及支持委员会的覆检工作,并跟进我们的提议。」
 
  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是在二○○八年十一月一日成立的独立委员会,负责覆检财务汇报局处理的个案,并考虑该局所采取的行动是否符合其内部程序和指引。委员会成员由财政司司长按行政长官所授予的权力作出委任,财务汇报局主席为当然成员。随《2019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在二○一九年十月一日生效,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相应扩大,以覆检财务汇报局在新规管制度下就查察、调查及查讯、纪律处分、监督及认可方面所处理的个案。
 
  周年报告全文可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www.fstb.gov.hk/fsb/tc/topical/doc/frc_prp_report20_c.pdf下载。
 
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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