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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科学委员会就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的密切接触者的检疫期要求发表暂拟共识建议及更新有关新冠疫苗的使用的暂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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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中心)辖下的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和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联合科学委员会)今日(五月七日)联同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专家顾问团)公布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本地感染确诊个案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的密切接触者检疫期要求的暂拟共识建议;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亦审视和更新了有关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人士接种新冠疫苗的建议。
    
     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继四月二十二日会议上的讨论后,进一步审视2019冠状病毒病和新冠疫苗现有的科学资料,并作出以下建议:

不涉及N501Y变异病毒株的本地感染确诊个案的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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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符合下列三项条件,其强制检疫期可由于检疫中心进行14天检疫(与确诊个案最后接触日起计,最后接触日为第零日),缩短至配合电子监察的七天家居检疫:

(i)提供已完成接种两剂克尔来福或复必泰新冠疫苗(注)的证明,并与接种第二剂疫苗的日子已相隔14天;及
(ii)于入住检疫中心当日或第一日所进行的呼吸道样本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结果为阴性;及
(iii)于入住检疫中心后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刺突蛋白(spike protein)IgG或总抗体,或替代中和(surrogate neutralising)抗体测试结果为阳性。

     家居检疫期间,在与确诊个案最后接触日起计的第五日,须进行深喉唾液样本测试。完成七天检疫后,须继续进行七天自我监察,并于第12日于社区检测中心进行强制检测。

涉及N501Y变异病毒株的本地感染确诊个案的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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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符合下列三项条件,其于检疫中心强制检疫期可由21天(与确诊个案最后接触日起计)缩短至14天,然后再进行七天自我监察,并须于第19日于社区检测中心进行强制检测。

(i)提供已完成接种两剂克尔来福或复必泰新冠疫苗(注)的证明,并与接种第二剂疫苗的日子已相隔14天;及
(ii)于入住检疫中心当日或第一日,以及与确诊个案最后接触日起计的第七日和第12日,进行的呼吸道样本聚合酶连锁反应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及
(iii)于入住检疫中心后进行新型冠状病毒刺突蛋白(spike protein)IgG或总抗体,或替代中和(surrogate neutralising)抗体测试结果为阳性。

(注)以下人士亦视为符合条件(i):
(1)确诊个案密切接触者如能提供证明,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而距离出院日期不超过九个月;
(2)确诊个案密切接触者如能提供证明,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如距离出院日期已超过九个月,并能提供证明出院后已接种一剂克尔来福或复必泰新冠疫苗,并在接种后已超过14天。

     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亦更新了有关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人士接种新冠疫苗的暂拟建议,以取代早前发出的暂拟共识建议,详情如下:

     对大部分患者而言,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人士的免疫力一般可维持最少六至九个月,而正在累积的证据显示,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人士若接种一剂信使核糖核酸为技术平台的疫苗,可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在接种一剂信使核糖核酸为技术平台的疫苗后,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人士比从没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人士可能会出现较多系统性的不良反应,例如疲倦、头痛、发冷、肌肉痛、发烧和关节痛。这些人士如欲接种信使核糖核酸为技术平台的疫苗,应待康复出院最少90日后才接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发布的技术指引,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人士可于感染六个月后接种一剂灭活新冠疫苗。

  有关暂拟建议已上载卫生防护中心网页(只备英文版)(www.chp.gov.hk/tc/static/24008.html)。
 
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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