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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2019冠状病毒病的确诊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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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沛然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确诊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二○年年1月至今,任职(a)公立医院、(b)卫生署、(c)私家医院、(d)私营诊所及(e)安老院舍及残疾人士院舍的医护及专职医疗人员(即(i)医生、(ii)护士、(iii)物理治疗师、(iv)职业治疗师、(v)临床心理学家、(vi)营养师、(vii)听力学家、(viii)视光师、(ix)视觉矫正师、(x)言语治疗师、(xi)药剂师、(xii)配药员、(xiii)放射技师、(xiv)医务化验师、(xv)医务社工、(xvi)义肢矫形师及(xvii)足病诊疗师)及(xviii)支援人员,怀疑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感染COVID-19的个案数目,并以下表按他们的职业及任职机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职业 (a) (b) (c) (d) (e)
(i)          
……          
(xviii)          
 
(二)劳工处有否接获雇主呈报第(一)项所述的确诊个案;若有,在该等呈报当中,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申索补偿的个案的数目及以下资料:
(i)申索成功的个案数目、
(ii)申索不成功的个案数目及主要原因,以及
(iii)申索不成功的雇员获政府提供甚么援助;及
 
(三)二○二○年十月一日至今,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感染COVID-19而根据第282章申索补偿的个案的数目及以下资料:
(i)按有关雇员从事的行业划分的个案数目、
(ii)雇主呈报的个案数目、
(iii)申索成功的个案数目及百分比、
(iv)申索不成功的个案数目及主要原因,以及
(v) 申索不成功的雇员获政府提供甚么援助?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食物及卫生局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雇员如非在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染病(包括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适当的医生证明书^,雇主须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或有关雇佣合约的条款,向雇员支付疾病津贴。这些个案无须根据《雇佣补偿条例》向劳工处呈报。
 
(^适当的医生证明书是指有注册医生、注册中医或注册牙医签发的医生证明书,其须指明雇员不适宜工作的日数,及导致该雇员不适宜工作的疾病或损伤性质。)
 
  在二○二○年一月至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勞工处接获怀疑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雇员补偿个案中,有56宗个案的事主在公立医院工作,当中包括3名医生、23名护士、3名专职医疗人员,以及27名属支援或行政职系人员;另有3宗个案的事主任职卫生署,包括1名医生及两名救护员。
 
  劳工处期间亦录得12宗由私家医院或私营诊所呈报的个案,当中包括7名护士、两名专职医疗人员及3名支援人员;而由护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呈报的个案有47宗,当中包括4名护士、33名护理员及10名支援人员。
 
  就上述共118宗已呈报的个案中,有15宗个案的雇主表示承担雇员补偿责任,其中一宗个案在雇主根据勞工处处长发出的补偿评估证明书支付补偿款项后已完结;另有17宗个案因不同原因雇员撤销申索或未有继续索偿。勞工处正积极跟进余下的86宗个案。
         
(三)在二○二○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勞工处接获324宗怀疑因工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雇员补偿个案,按行业划分的分项数字如下:
  
行业 雇员补偿
声请数字
公共行政、社会及个人服务业 140
金融及保险、地产、专业及商用服务业 57
餐饮服务业 20
进出口贸易、批发及零售业、住宿服务业 19
运输、仓库、邮政及速递服务业、资讯及通讯业 15
建造业 54
制造业 10
其他 9
总数 324*
 
(*就答覆第(一)及(二)部分中的118宗个案,其中85宗个案的雇主在二○二○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期间呈报。该85宗个案已包括在上述324宗个案中。)
 
  在这324宗个案中,有52宗个案的雇主表示承担雇员补偿责任,其中两宗个案在雇主根据勞工处处长发出的补偿评估证明书支付补偿款项后已完结;另有59宗个案因不同原因雇员撤销申索或未继续索偿,以及有一宗个案已确认雇主并无《雇员补偿条例》下的补偿责任。勞工处正积极跟进余下的212宗个案。
     
  勞工处一直根据卫生防护中心公布的资料,主动跟进怀疑因工意外染上2019冠狀病毒病的雇员补偿个案,以及透过医院的协助,向所有确诊人士派发有关《雇员补偿条例》下雇员权益及保障以及该处聯络方法的单张。如雇员补偿个案涉及争议,勞工处会搜集医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从医学角度及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就个案属工伤的可能性给予相关雇员及雇主意見。在审视个案是否属工伤的过程中,劳工处会提醒雇主须遵从相关劳工法例规定,受伤雇员期间如需协助,可联系劳工处,本处会按个案的情况作适当跟进。
 
2021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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