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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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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答问内容:
 
记者:早晨林太。想问三条问题,第一条是警方说民阵涉嫌违反《社团条例》,但民阵是一个在○六年已经成立的组织,为什么现在才说它违反《社团条例》?是否以前没有执法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第二条问题关于华大基因,早前他们有一批「假阳性」样本。其实今次已不是他们第一次出错,接下来会有什么惩罚?早前食卫局说不排除可能会中止与他们的合约,但未来还有「回港易」等很多计划,检测量会相当大,预料会否有压力?有没有其他back-up plan?第三条问题是上星期你与韩正会面,对方有否提出什么要求,尤其是有关选举或其他方面?你有否反映什么意见?
 
行政长官:多谢这位记者朋友的三条提问。第一,关于警务处就某一些个案所采取的行动,包括索取资料或日后需要调查,行政长官是不会评论的。但我必须指出,正如律政司司长昨天在其网志亦有一篇文章,就是无论在《基本法》或《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下,我们都会保障市民的自由,这些自由包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亦包括结社自由,但这些各式各类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都会依法受一些限制,而这些限制的目的是要尊重和维护其他人的权利,亦要保障香港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我相信亦肯定警务处采取这些行动都是按法律来办事,但正如我所说,我不会在此评论个别执法部门的个案。
 
  第二条问题有关病毒检测。在过去15个多月,检测对我们抗疫是至关重要,而我亦多次强调我们的检测能力由去年一月开始时每日只有少于数千个,至今日随便每日都超过10万个,是经过各方的努力,包括私人化验所的努力。华大基因事实上亦是我们在初阶时一个很重大的合作伙伴,包括在去年九月我们所做的普及社区检测,华大基因都担当了非常重要的责任。没错,近日华大基因在一些检测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要认真、严肃地处理,因为每个检测如果是「假阳性」或「假阴性」,都会带来很多困扰,特别是对受影响市民的困扰——如果是「假阳性」的话,他或会无辜地入院,或其紧密接触者会被送往检疫中心。特区政府是非常严肃地处理每间合约或合作伙伴实验室,包括其检测过程的安全守则、防止感染的安排是否做得妥当。大家都知道,袁国勇教授亦亲自到实验室视察,并在其后发现它们真的有一些问题;华大基因亦为此致歉,并表示会全力改进。接下来食物及卫生局会采取什么行动,要交予它来评估,但你自己亦已提出,在惩罚或采取这类行动的同时,我们也要顾及在抗疫方面的整体能力会否因为惩罚行动而大大削弱,从而影响香港的抗疫能力。虽然近日的本地确诊个案,特别是无源头个案数目都已经稳定,甚至减少,有几日没有召开疫情记者招待会,但我们往往需要严阵以待,所以检测能力是非常重要。我相信我们会作出适当的平衡,现时最重要的是与华大基因合作,一起做好他们应该做的检测安排。
 
  第三条问题是关于上星期我在海南出席完博鳌论坛后直接前往广州,因为我收到通知,韩正副总理会亲临广州主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专题会议。这并不是一个全体会议,而是一个专题会议。大家都留意到,无论是我们其后所发出的新闻稿,关于我在会上的发言,以至新华社关于是次专题会议所发出的新闻稿,都是围绕着讨论粤港澳大湾区未来的发展。韩正副总理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两年多以来所取得的成效表示十分肯定,他亦鼓励我们继续以创新的取向来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我相信稍后亦会有一些关于整个粤港澳大湾区下一阶段发展的中央政策公布。至于会后韩正副总理亲自会见我,是一个简单的会面。当然他关心香港的疫情,要我们继续做好防疫工作,因为韩正副总理完全明白香港经济要复苏,两地人员恢复有序往来是至为重要,所以他要求我们要做好防疫抗疫的工作,并没有太多讨论其他问题。
 
记者:林太,你好。第一条想问六四集会。刚才你提及要视乎会否跌入违反国安法的情况,例如支联会的口号一直都是「结束一党专政」,你觉得这情况是否相关情况?另外想问,上星期裁决的查册案,很多传媒觉得裁决很难接受,你觉得裁决会否影响香港,无论是新闻自由也好、言论自由也好,阻碍了调查报道的情况?以及想问问疫苗方面,饮食界说政府正在筹备一个 App 让餐厅查到客人有否接种疫苗,想问问进度方面如何?能否赶及在星期四展开?多谢。
 
行政长官:就第三条问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会在今日稍后时间会见记者,交代包括刚才你提问的问题。今日是星期二,大家都知道我们有行政会议,行政会议会就最新疫情和需要行政会议处理的事情讨论和作出决定。我也可以预告,我相信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应该在今日下午会有一个交代。她交代的工作就是大概两星期前,在四月十二日,我联同相关局长向大家介绍了抗疫新路向;我昨天发表的按月报告亦有再提及,在抗疫新路向中,我们争取尽量让香港各行各业和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可以逐步有序地回复正常,而且要尽量避免日后再「一刀切」地执行管制社交距离或营业处所的措施。在那天之后,这两星期内,我在此要感激我的同事,特别是食物及卫生局和食环署的同事,他们与业界紧密沟通,开了很多次会议;我亦要感谢业界很坦诚,大家很积极地回应,寻求最好的方案来落实在本星期四开始进一步放宽一些营业处所的限制和让一些被关闭多月的营业处所重新有序地复业。有关详细的情况,我请大家等候,陈局长会向大家交代。
 
  至于另外两条问题,恐怕都是同一个答案,就是香港是法治社会,所有事情都是依法办事。行政长官一般而言很难在此就每宗个案告诉你是合法或不合法,因为每件事情是否合法,除了要看法律,还要看证据,还要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甚至有时还需要看取证的情况如何。对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下怎样看中国共产党,我谈国安法或在「爱国者治港」方面都向大家交代过。第一,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我们是国家内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但这高度自治并非全面绝对的自治,而是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全面管治权下的高度自治。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我们要尊重国家的《宪法》,而现时的国家《宪法》对由共产党领导、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亦说得很清楚。在尊重《宪法》的大前提下,我们同样应该尊重现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今年是共产党的百年庆典,大家能看到国家在共产党领导下,在这几十年的起飞和为人民带来的美好生活。尊重国家的执政党是我们的立场;至于不尊重到什么地步会违法,就要看我刚才所说的法律、证据、行为等等。
 
  同样地,查册的问题都是法律问题。我记得在判词中,法官也说,尽管你有良好的意愿,都要依法办事。在过去一段长时间,有人不断在香港散播所谓「违法达义」,甚至到学校内鼓吹同学「违法达义」,某程度上就是说只要你认为是为了公义,你就可以违反法律,这是完全违背了法治精神和公民社会应有的价值观。同样地,如果现时法律有些事情是不容许,尽管我们很尊重言论自由,尽管我本人对各位的专业非常认同,但都要依法办事,情况就是这样。你说作为传媒机构是否可以有一些特别的对待,一般来说是不应该有的,这亦是我早前曾经说过,大家时常转述——没有人可以凌驾法律,法律认为你有,你就有;法律认为你没有,你就没有。如果大家留意最近完善选举制度有关选民登记的查册,我们将传媒等同参选人一样,与一般人士不同,可以查阅选民登记册;传媒的范围亦很宽松,只要在政府新闻处登记了,可以在新闻发布系统取资料的亦可以纳入为传媒。尽管在议会审议时,有些议员认为我们太宽松,但我们都尊重大家在这方面可以取得资料,进行大家的新闻报道工作。总的来说,都是依法办事和平衡各方利益,找到一个对香港最有利的方案来做。
 
  最后,在此我要特别感谢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差不多每日上、下午都举行会议,审议《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据我所知,逐条审议的工作已经大体上完成,特区政府听到法案委员会的意见、社会的意见,连同我早前主动提出会修订的地方,我们会尽快在本星期内向法案委员会提出有关的委员会阶段修订,即CSA(committee stage amendments)的内容,希望得到委员会的支持,让这条这么重要的条例草案可以按原定计划在五月二十六日恢复二读,希望能够三读通过。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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