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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完成就佐敦指明「受限区域」的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的行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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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昨日(四月十六日)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称「相关宣告」),自昨日下午十一时三十分起限制在佐敦指明「受限区域」(即佐敦白加士街17-23号伯嘉士大厦)内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截至今日凌晨二时三十分,约80名居民已于「受限区域」内设立的临时采样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采集及2019冠状病毒检测。有关强制检测行动于上午约六时三十分完成,受检市民当中没有发现确诊个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考虑到上述情况后,已根据第599J章撤销相关宣告(见附件)。

  在这次行动中,民政事务总署(包括油尖旺民政事务处)及警务处动员共约160名人员,安排落实宣告。

  政府感谢所有参与这次工作的政府人员和检测承办商的努力,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安排落实宣告。我们亦再次感谢受检人士的支持和谅解,在这段时间内通力合作,进行检测。政府希望这短暂的不便,能尽快堵截病毒在区内的传播,释除居民的忧虑和恐惧,令居民对社区重拾信心,恢复社会和商业活动的生气,让市民生活能回复正常。

  此外,政府昨日亦发出强制检测公告,任何于二○二一年四月九日至十六日期间曾身处上述大厦内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即使在相关宣告开始生效时不在「受限区域」内,亦须于四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强制检测。政府提醒相关人士必须遵从强制检测公告,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

  政府上下一心,排除万难,同心抗疫,在短时间为小区内所有居民检测,以期堵截病毒传播。

  政府会严肃跟进受检人士遵守强制检测公告以及限制与检测宣告的情况。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强制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或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7时29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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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四月十六日)就佐敦指明「受限区域」(即佐敦白加士街17-23号伯嘉士大厦)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限制在佐敦指明「受限区域」内的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图示工作人员在「受限区域」内为受检人士登记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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