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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推出租订康体设施新安排打击「炒场」和「滥用优惠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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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今日(四月十六日)宣布于五月一日(星期六)起推出新措施,以打击租用康体设施的怀疑「炒场」和「滥用优惠收费」的情况。

  新措施由五月一日起实施。租用人若预计未能如期使用已租订的收费康体设施,必须至少于用场日期前一天取消,取消后所腾出的段节会在翌日凌晨一时于康文署网页公布,并于同日上午七时三十分开始经「康体通」供市民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重新预订。如租用人未能及时完成取消租订程序而最后没有如期使用设施,会被视作一次「不取场」违规纪录,任何租用人在连续30天的期间累积两次「不取场」违规纪录,会在第二次不取场日期当天起计的第三天开始,被禁止预订康文署的收费康体设施90天。

  现时的场地使用规则容许非租用人以俗称「执鸡」的方式,在同日被取消预订的空置时段,免费使用场地设施。针对租用人可能滥用有关的「执鸡」安排,故意于用场当天才取消场地预订,从而进行怀疑的「炒场」活动,康文署特意设立「不取场」违规纪录的新措施。

  此外,康文署同日起亦实施另一项新措施以打击「滥用优惠收费」的情况。目前,租用人如享用优惠收费价格租用康体设施,租用人及所有同场使用设施的人士均须符合相关资格。若任何一位使用者不符合资格,租用人即不可以优惠收费的价格租用该设施,并须在取场前补付场租差额。例如一名可享用优惠收费资格的学生打算租用羽毛球场,与其成年友人一同用场,该学生则须以正价租用场地。新措施会加入罚则,若有关租用人在取场前未有补付场租差额,会被暂停预订收费康体设施资格90天。新安排并不影响残疾人士现时可与一名同行照料者陪同使用设施,他们仍可继续以优惠价预订设施。

  康文署发言人表示:「上述新措施相信可进一步有效打击康体设施的怀疑『炒场』以及『滥用优惠收费』的情况。署方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有需要时推出更多针对性的措施。」

  有关上述新安排的详情,可浏览康文署网页(www.lcsd.gov.hk/tc/facilities/facilitiesbooking/procedure/ls_fac_improve.html)。
 
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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