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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公布堂食餐饮处所换气量及空气净化设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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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早前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向餐饮业务发出指示,订明提供堂食的餐饮处所在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方面须遵守的规定,为顺利落实该规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组已公布「堂食餐饮处所换气量及空气净化设备指引」(指引),以供餐饮处所负责人及通风设备承办商作为参考。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二日)表示:「工作小组本着专业务实的原则,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就具体技术细节制定指引,以助业界更易掌握要点及更快跟进安排,从而尽快落实相关规定。」
 
  指引分为多个部分,包括基本原理、换气量计算方程式、提升换气量的可行方法、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作为替代方案的理据、如何界定符合指定规格的标准、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时就电工、屋宇装备及消防等方面必须留心及依循的安全要点、登记程序及张贴告示细节、通风承办商工序;及工作步骤流程图等。
 
  在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工作小组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如何实施在工程作业上可加强通风的做法作出公开陈述,以及公布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清单。在该次公布已预视,小组秘书处已在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时后停止收取迟交的设备资料表格,并会尽快跟进与整合这些在近期收到的资料,并尽早更新有关综合清单。
 
  工作小组主席源栢梁教授说:「我感激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小组成员为制定指引作出的努力,并多谢卫生防护中心、食环署、机电工程署、屋宇署及香港消防处按其专业范围提供意见。指引有助餐饮处所负责人及通风设备承办商选择切合其情况的具功能效益及成本效益的达标方案,以顺利履行有关规定,从而保障员工、顾客及公众的健康,并巩固市民对惠顾餐饮处所的信心。」
 
  为符合规例下对餐饮处所在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须遵守的规定,餐饮处所负责人须在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在食环署网页登记其处所座位间的换气量已达到每小时至少六次,或已按实际情况加装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并附以注册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发出的证明书。餐饮处所完成登记并获食环署确认后,可在食环署网页下载告示以张贴于其处所入口。

  餐饮处所换气量及空气净化设备指引及视频影像已上载至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guide_on_compliance_with_requirement_on_air_change.html)供浏览及下载。
 
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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