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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自动梯承办商被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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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纪律审裁委员会(委员会)已完成对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奥的斯)22项违纪指控的聆讯,并裁定所有指控成立,须予以纪律处分。

  奥的斯涉及的违纪指控包括四项与旺角朗豪坊的自动梯保养欠妥而被法庭裁定违反《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条例》)有关的个案,以及18项涉及专业失当或疏忽的个案。委员会就四项违反《条例》的个案命令奥的斯须予以谴责,并支付罚款共96万元及聆讯程序费用约59万元。委员会的裁决及命令今日(四月九日)刊宪,详情可参阅网页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14/cgn202125142027.pdf

  机电工程署(机电署)欢迎有关裁决,并会继续严格执行《条例》,确保升降机及自动梯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障公众安全。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旺角朗豪坊一部正在上行的自动梯(肇事自动梯)突然停止并朝反方向运行,导致18人受伤。机电署就事故进行刑事调查,并发现奥的斯作为承办保养肇事自动梯的注册自动梯承办商,未有确保该自动梯的定期保养妥善进行。机电署遂向奥的斯提出涉及违反《条例》的控罪,法庭于二○一八年三月九日裁定有关罪名成立。

  鉴于奥的斯被法庭裁定罪成及考虑到有关事故导致多人受伤,机电署署长根据《条例》第109(1)条,转呈有关违纪行为予委员会进行纪律聆讯。与此同时,机电署署长亦就奥的斯另外18项涉及专业失当或疏忽的违纪控罪,转呈委员会一并考虑,当中11项涉及奥的斯未有就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间进行的自动梯主要更改工程通知机电署署长,以及七项涉及奥的斯于二○一七年未有将自动梯保养工程的资料及详情记入工作日志内。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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