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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塘食物制造厂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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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塘一食物制造厂经营者因无牌经营食肆,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物制造厂名为「米拉」,位于观塘成业街7号东广场地下45号铺,由今日(三月三十日)至四月十二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七月及十二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七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于二○一九年八月及九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元,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店铺去年五月及七月被暂时吊销牌照共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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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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