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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及参与跨部门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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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继续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除了于过去两天(三月二十七日及三月二十八日)在各区加强巡查外,亦与警方在九龙城、葵青、西贡及湾仔采取联合行动,对违例者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食环署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再次提醒餐饮业务负责人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的指示。

  过去两天的联合行动共巡查了106间餐饮处所,另外食环署亦巡查了1088间餐饮处所及250间其他处所。食环署共向14名涉嫌违反《规例》的规定(当中9宗涉及未有安排所有员工每14天进行一次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其余6宗涉及关于餐桌之间的距离或分隔、处所内的顾客数目超过该处所通常座位数目的百分之五十、进行麻将耍乐活动及佩戴口罩。当中,一名负责人是同时涉及违反检测规定及口罩规定)的餐饮业务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有关餐饮处所因为未有采取相关的规定或限制,须于执法人员发现后的翌日起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即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须安排不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三天(1宗)、七天(4宗)及十四天(9宗)。

  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按《规例》就餐饮处所发出的现行指示,餐饮业务负责人如采取一系列防感染措施,可放宽堂食时间至下午九时五十九分及不多于四人同坐一桌。而部分表列处所包括公众娱乐场所在符合有关规定及限制下,亦可予开放。若餐饮业务负责人或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而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餐饮业务负责人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发言人亦提醒有关负责人及市民须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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