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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援助露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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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麦美娟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自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于去年一月爆发以来,露宿者的人数明显增加。他们露宿的原因包括:因疫情而失业以致无力支付租金、疫情前每日往返内地及香港两地的人士因出入境限制和检疫措施而难以过境回家,以及无家者以往于晚上经常流连的全日24小时营业快餐店须按政府指示在指定时间停业。此外,志愿机构因疫情而缩减向露宿者免费派发食物的服务,令露宿者面对更困难的处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去十二个月期间露宿者的人数如何随着疫情的起伏而变化;如有,结果为何;

(二)有否设法在疫情下为露宿者提供紧急膳食;

(三)会否考虑晚上开放临时庇护中心,供露宿者临时留宿;

(四)会否效法英国、法国和澳洲等国家的以下做法:因应疫情严峻,租用酒店供露宿者暂住;会否增拨资源并增加社工人手,以加强协助露宿者寻找较稳定居所的服务;及

(五)会否拨出部分过渡性房屋单位,供露宿者轮候入住?

答覆:

主席:

  露宿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不同政策局及部门的工作范畴。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民政事务局(民政局)及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三队露宿者综合服务队(服务队),透过外展探访及早识别露宿者的需要,为他们提供适切的社会福利支援及转介服务。疫情期间,服务队已加强外展探访,接触有需要的露宿者及提供所需支援,包括问题中特别提述的短期食物援助。社署资助的服务队及相关单位在二○一九年及二○二○年分别曾接触约1 300名及1 500名露宿者。

(三)根据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按现行机制,当局只限于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山泥倾泻警告、红/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寒冷/酷热天气警告生效或大型火灾期间开放临时庇护中心,为有需要人士(包括但不限于露宿者)提供临时栖身之所。此外,民政局指出,因应本港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持续,市民须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并避免人群聚集,以减低病毒传播和在社区大规模爆发的风险。于晚上开放临时庇护中心供露宿者短暂留宿的建议,基于个中所带来的风险,恐难配合上述政策方针,因此民政局未能落实有关建议。

(四)及(五)由社署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紧急或短暂宿位共有228个。服务队的社工会在露宿者入住期间继续提供所需协助,当中包括协助物色较稳定居所。

  运房局指出,过渡性房屋项目的受惠人一般来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i)轮候公共租住房屋三年或以上;或
(ii)正居于恶劣环境并有紧急住屋需要。

  相关营运机构会按其服务特色自行订定申请资格准则。
 
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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