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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度委任处置可行性覆检审裁处及处置补偿审裁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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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黄文杰资深大律师为处置可行性覆检审裁处及处置补偿审裁处主席,新任期由二○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二○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三月十九日)表示:「处置可行性覆检审裁处及处置补偿审裁处加强处置机制下的上诉机制,有效确保处置机制当局及独立估值师作出合理和公平的决定。我期待黄先生在新的任期内继续支持审裁处的工作。」
 
  处置可行性覆检审裁处及处置补偿审裁处是根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第 628 章)设立的法定审裁处,就任何人因处置机制当局及独立估值师所作的指定决定感到不满而提出的上诉,进行聆讯。根据条例,金融管理专员、保险业监管局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是处置机制当局,并获赋予一系列的权力,以进行有秩序处置,维持香港金融体系的稳定。独立估值师可评定某处置前债权人或股东是否合资格获付补偿。
 
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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