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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从陆路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个案的入口商被定罪(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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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连同香港海关早前在沙头角管制站采取联合行动,堵截首宗从陆路经内地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个案。涉案的入口商「前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三万元。
 
  去年六月,执法人员在沙头角管制站一辆报称载有平板电脑机壳的入境货车,截获一批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包括超过二万件废电池及一批废平面显示器。环保署在完成搜证后,即时将截获的废物原车退回内地,并按《废物处置条例》检控犯案的入口商,为首宗截获经陆路口岸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的定罪个案,亦标志着环保署加强全方位打撃非法进口废物的成效。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为防止本港成为非法进口废物的集散地,署方一直与香港海关紧密交流情报及协作,加强堵截从不同途径非法进口香港的废物。从二○一八年内地逐步禁止进口多种废物及本港「四电一脑」电器废物进出口管制生效以来,环保署与香港海关不断加强抽检经船运及空运到港的可疑货物,并于二○二○年下旬将相关执法工作逐步伸展至各陆路口岸。根据记录,环保署在香港海关的协助下,于二○一九年及二○二○分别成功检控53宗及52宗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较二○一八年的36宗显著增加了47%及44%。署方相信今次首宗定罪个案,会对日后转以陆运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的活动,发挥阻吓作用。
   
  发言人强调,环保署会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有害废物的活动,将违法者绳之于法。发言人提醒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出口商,切勿非法进口(包括经香港转运)或出口有害废物。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除非事先领有有效许可证,任何人士进口或出口有害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再犯者更可被判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5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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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连同香港海关去年六月在沙头角管制站采取联合行动,堵截首宗从陆路经内地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个案。图为被截获的废电池及废平面显示器。
环境保护署连同香港海关去年六月在沙头角管制站采取联合行动,堵截首宗从陆路经内地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个案。图为被截获的废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