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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深水埗一幢大厦执行强制检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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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埗民政事务处今日(三月十八日)联同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入境事务处、深水埗警区和医疗辅助队在深水埗一幢早前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的大厦进行执法行动。行动由今日上午约七时开始,至上午约十时结束。

  由今日上午约七时起,深水埗南昌街195-199号/元州街2A-2B号/大埔道 47-49号钻石楼的居民被要求出示根据政府早前就该大厦发出的强制检测公告期限内,曾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相关证明。政府派员于该幢大厦出入口查核住客的检测证明,并到大厦内进行检查,确认他们是否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测。

  行动中,政府共检查了约150名居民的检测报告,其中3名人士违反强制检测公告。政府已向该等人士发出强制检测令及/或处定额罚款5,000元,要求他们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政府重申,发出强制检测公告的目的是为了尽快堵截2019冠状病毒病在社区散播,以保障整体的公众卫生安全。应受检人士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采取适当个人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保持手部卫生,以及除为进行指明检测外,尽可能在确定检测结果前留在其居住地点并避免外出。

  政府感谢大部分居民遵守强制检测公告,通力合作共同抗疫。政府会继续严格执法,所有应受检人士须遵从强制检测公告。任何人士违反强制检测公告,可被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发出强制检测令,要求他们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犯罪,并可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深水埗民政事务处感谢入境事务处、警务处及医疗辅助队的支持和合作,使执法行动能顺利完成。政府明白执法过程可能引起一些居民的不便,希望市民谅解。
 
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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