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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虚拟货币的场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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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振英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虚拟货币之一的比特币近期价格飙升,引起投资者买卖虚拟货币的兴趣。现时投资者可用现金和不经任何交易平台进行虚拟货币的场外交易。有不法之徒看中虚拟货币具隐匿性,而且该等交易不受当局规管,藉假冒交易另一方欺骗甚至行劫与他们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投资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掌握现时本港虚拟货币场外交易的情况(包括平均每日交易量);若是,详情为何,以及会否公布相关资料;若不会公布,原因为何;
 
(二)有否计划就虚拟货币的场外交易进行规管;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采取措施,提高公众对进行虚拟货币场外交易所涉风险的警觉性;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保安局后,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在香港亦非认可的付款方式。因应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提出有关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实施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的规管建议,政府于二○二○年十一月展开为期三个月公众谘询,建议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打击洗钱条例》)下建立虚拟资产中央交易平台营运者发牌制度,并规定持牌者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以确保市场稳健和保障投资者。
 
  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虚拟资产活动现时在香港并不普遍。有关场外交易活动往往涉及金融机构(以兑换至法定货币),因此可透过金融机构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掌握有关交易的资金流向。我们会密切留意有关交易活动的发展情况,适时考虑相应的规管。
 
(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证监会的附属机构投资者教育中心,自二○一八年起展开有关首次代币发行及加密货币所涉风险的公众教育活动,让公众正确和更全面了解参与首次代币发行及买卖加密货币的潜在风险。投资者教育中心旗下的金融理财教育平台「钱家有道」网站亦特别制作一系列相关的教育文章及资讯图表,网址为www.ifec.org.hk/web/tc/financial-products/fintech/ico-bitcoin/index.page
 
  警方亦密切监察涉及虚拟资产的罪案趋势,并采取相关执法行动及加强防罪宣传教育。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及「反诈骗协调中心」已设立机制,在收到怀疑诈骗的投诉后,系统性地追踪相关资金及要求止付,拦截骗款,减低受害人损失。
 
  市民在购买或进行相关投资时要加倍留意风险。如知道或怀疑所接触的任何财产是犯罪得益或怀疑受骗,应立即联络警方。金融监管机构及执法部门会继续向公众宣传,提升市民的警觉意识。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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