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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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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三月十二日)下午出席一个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有声音要求常任秘书长不可持有外国护照,想问会否全力支持公务员不可有BN(O)或外国护照,以达到「爱国者治港」的目标?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爱国者治港」的标准,刚才我也提了一些重点,最重要在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中的每一位,包括公务员队伍,也是符合爱国者的要求。至于一些具体上的操作或你刚才提到外国护照或BN(O)等,我们最重要、首要跟从现时《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上的要求去处理,至于其他如何完善现有制度的各种建议,是可以提出来在社会上讨论,觉得合适而大家亦有共识的时候,亦符合目标,我相信要经过这个过程。
 
记者:今日张晓明谈到将不爱国者排除在管治架构外,但不等于将所有反对派或泛民主派都排除,立法会都有他们的声音,其实如何分类?泛民主派有哪些可以「入闸」,哪些不可以?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在香港特区政治体制中,若你看《基本法》第四章是包括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区域组织和公务人员。这是属于香港特区政治体制内的组成部分。在香港特区政治体制内的人员,他们需要符合爱国者的要求。我相信有关爱国者的议题,我相信在所有其他地方或国家,绝对不会是一个争议的议题,因为这是理所当然,所以这是基础。在香港具体的情况来说,在香港特区政治体制中的人士,是必须要支持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亦包括去支持、确认「一国」是「两制」的基础和前提,亦是尊重国家的一个根本的制度,就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根据《基本法》,香港是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去维护国家的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亦不做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事情等等,这些皆是一些很基本的事情,亦需要去遵守。在这个基础之上,为了建设发展香港,持有不同意见是很正常,亦是欢迎的。所以我们需要界定在进入特区的政治体制时,需要确保人士皆有爱国者的要求,是这个意思。
 
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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