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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总署向涉嫌违反防疫规例的会址及顾客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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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今日(三月五日)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向法院申请发出传票,分别向位于九龙尖沙咀加拿芬道25-31号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大厦9楼一会址(百乐会)的负责人,以及一名涉嫌在上址组织群组聚集的顾客提出检控。
   
  根据调查,该会址负责人在二○二○年九月及十一月期间,涉嫌违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按第599F章就会址发出的相关规定及指示,包括未有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所有身处会址的人士佩戴口罩;容许在有关处所进行现场表演,而部分表演者并没有佩戴口罩,亦未有与宾客或观众作有效分隔。此外,一名顾客曾经于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在该会址内举办百人派对,涉嫌违反第599G章有关群组聚集的禁令。
   
  牌照处在审视所有资料后已经向法院申请向该处所负责人发出两张传票,以及向该名于会址内主办了生日会的顾客发出一张传票,案件会安排在法院审理。
   
  牌照处正继续联络该会社的所有会员,以查证于去年十一月曾经到访上址的人士/访客,调查他们有否触犯第599G章及/或《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的规定。牌照处会向违规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牌照处如未能联络有关人士,会考虑进一步法律行动、通缉及/或检控有关人士。
   
  牌照处会继续积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在全港各区会址加强巡查,确保处所负责人及访客紧遵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下的相关规定。政府再次呼吁市民严格遵守各项防疫措施,以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在社区散播的风险。
 
2021年3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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