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司法机构三个登记处引入电子预约服务
*****************
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三月二日)宣布,遗产承办处、家事法庭登记处及土地审裁处登记处将于三月五日(星期五)为个别指定服务引入电子预约系统,网上预约服务费用全免。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申请人可透过新引入的电子预约系统,预约三月八日(星期一)及以后的指定服务。

遗产承办处
—————
  无律师代表承办人将可使用网上预约服务申请修改授予书,申请须符合以下所有情况:

(1)死者在二○○六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后去世;
(2)授予书的原件现时由承办人管有;
(3)已发出的授予书没有附带任何限制;
(4)无须提供担保;以及
(5)修改授予书的申请看来简单直接,而且遗产的性质并不复杂。
 
  公众将可透过以下连结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pres_index.html使用新服务。
 
家事法庭登记处
———————
  拟递交离婚呈请书或共同申请书的无律师代表诉讼人,将可透过以下连结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fcci_index.html使用新服务。
 
土地审裁处登记处
————————
  电子预约服务适用于就下列三种类型案件提交的新申请:
 
(1)收回住宅管有权申请;
(2)收回非住宅管有权申请;以及
(3)建筑物管理申请。

  公众可透过以下连结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ldci_index.html使用新服务。

  无律师代表诉讼人/申请人可于以上登记处的专页,参阅相关指引及服务详情。

  司法机构会检视电子预约服务的初期运作经验,以适时完善系统并逐步扩展至其他服务。
 
2021年3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26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