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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的视像发言(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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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的视像发言(中文译本):

主席女士: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之后,香港恢复法治和秩序,居民可以重新如常生活。

  二○一九年的下半年,由于香港出现暴乱,很多财产和设施受到破坏,平民被任意袭击,立法会和政府的运作受到严重干扰,许多平民和警察受伤。

  为了制止这些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暴力、颠覆、恐怖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二○二○年六月制定《香港国安法》。

  跟许多国家的国家安全法一样,该法把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订为罪行。暴乱自此消退,居民可以享受合法的权利和自由。

  人们现在可以自由出行,不用担心人身安全;私刑不再普遍出现,大家可以自由地公开表达不同意见;人们现在行使权利时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

  简言之,香港回复一个安全、理性、包容和充满活力的社会。

  《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应当保障包括言论、集会自由在内的人权,并尊重和遵守包括无罪推定在内的法治原则。香港特区的执法机关和法院获中央授权,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香港法官审理案件时,仍然是独立无私地履行司法职务,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国安法》对恢复法治和秩序以及维护国家安全至为有效,替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必需的条件,并让香港居民可以在一个安全、平和的环境享受权利和自由。

  这些措施有利于法治建设、人权保障,和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国家和「两制」的长远利益。谢谢。
 
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3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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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以视像发言。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以视像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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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的视像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