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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港交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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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委任梁颖宇出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董事会成员,并再度委任席伯伦和姚建华出任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任期约两年,由该公司于二○二一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起生效,直至于二○二三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为止。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二月五日)公布上述委任时說:「政府委任合适人士出任港交所董事会成员可确保维护公众利益。席伯伦先生、姚建华先生和梁颖宇女士均在金融服务界、商界,以至公共服务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备受尊重。」
 
     「梁颖宇女士在风险投资市场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她对新兴及创新产业,特别是生物科技及医疗产业发展趋势的专业知识将有助加强港交所迎合创新产业公司集资需要的能力,并有助港交所推广香港作为首选集资平台的策略。」
 
  对于将于港交所二○二一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完结时卸任港交所董事会成员的冯婉眉,陈茂波衷心感谢她过去六年悉心投入为港交所服务,提供宝贵意見。
 
  港交所董事会成员包括不多于六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董事、不多于六名由股东选出的董事和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
 
  其他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现任董事为史美伦、洪丕正和周胡慕芳。
 
  陈茂波說:「我有信心所有董事将通力合作,进一步发展香港的集资和风险管理平台,维护大众整体的最佳利益。」
 
  上述委任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该条例連同港交所的组织章程,赋予财政司司长权力,在信纳作出有关委任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是适当的,则可委任不超过六人为港交所董事会成员。
 
2021年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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