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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以在东涌兴建公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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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一月二十八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在东涌第四十二区工程范围内将予收回的土地上,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以兴建公营房屋。

  政府将收回124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积约31,896.1平方米。上述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四月二十九日)归还政府所有。

  上述发展项目的土地平整及基建工程预计于今年内展开,二○二三年完成。公营房屋工程则预计于二○二七年完成。
 
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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