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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前往内地的游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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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思荣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中指出,加强学生对国家历史、中华文化和国情的认识,深化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教育,是培养学生国家观念及国家安全意识的基础工作。有不少学校举办前往内地的游学活动,目的是让学生加深对国家的认识及加强对国民身分的认同。然而,有意见认为有关行程往往只是走马看花,未必切合举办游学活动的目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教育局有否就前往内地的游学活动制订指引,订明游学活动应包含哪些关于国家历史、文化和国情的学习主题,以及评估活动成效的机制;
 
(二)鉴于有不少学校要求旅行社提交建议行程,但有关建议未必切合举办游学活动的目的,教育局会否制订指引及评分机制,协助学校与旅行社商议行程和甄选合适的旅行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为达致《施政报告》提出的上述教育目标,政府会否向学校增拨资源,以便学校可举办更多前往内地的游学活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重视推动国民教育,促进学校透过课堂内外的学习,包括不同学科课程、全方位学习活动(包括内地交流、与内地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以「多重进路、互相配合」方式,增强学生认识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深化《宪法》、《基本法》及国家安全教育,以及加强国民身分认同。内地交流有别于一般旅行团,并不是以旅游、观光为目的,而是全方位学习活动的其中一种,内容须配合学校课程和国家的最新发展,给学生有机会走出课室,深化课堂所学。活动的内容可以涵盖文化、历史、经济、地理、体育、音乐、艺术、教育等主题,并因应国家的发展策略(如「一带一路」、大湾区发展)、学校课程的持续更新,包括《宪法》、《基本法》及国家安全教育,让学生亲身体会国家不同方面的发展,以及全面了解国家与香港的关系,建立国家观念。
 
  一直以来,学校可以透过不同模式让学生参加内地交流活动,包括按校本需要运用相关津贴自行筹办内地交流活动,或自由参加由教育局托办的内地交流活动,如「同根同心」及「同行万里」等。此外,学校亦可以透过姊妹学校的交流,加强师生对内地教育的了解、促进文化交流,以及扩阔学生视野。
 
  就姚思荣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中、小学的内地交流活动属境外游学活动之一。教育局于《户外活动指引》内收录《境外游学活动指引》(下称《指引》),主要目的是提醒学校确保游学活动参加者的安全,《指引》载列了举办相关活动应有的人手编排、委任领队人选、活动安排、安全考虑等须注意事项。《指引》清楚阐明学校如委托承办商安排旅程,该承办商必须为合法持牌旅行社,随团工作人员应持有由香港旅游业议会发出的有效领队证。《指引》亦提醒学校须参考各主要学习领域的课程指引,按校本课程及学生需要,设计合适的游学活动内容,包括学习目标及相应的活动。
 
  教育局十分重视学生内地交流活动的质素,因此制定了《学校策划学生内地交流活动须知》,要求学校在自行筹办内地交流活动时,应参考相关学习领域的课程指引及按学生需要,订定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学习重点,提供适切的学习材料及学习体验,让学生运用不同学习策略及从不同角度认识国情。本局亦建议学校随团教师(包括校长)须担当学习促进者角色,协助学生建构知识,以加强学习成效。教师在出发前指导学生拟订专题研习内容或其他学习活动、搜集资料和厘定学习重点;在行程中,指导学生探讨和了解学习重点,促进他们从多角度思考、探究和讨论,以及培养他们协作、沟通及研习等能力;并在行程后,进行延伸学习活动以分享学生的学习经历及检视学生的学习成效。学校一般亦会搜集参加活动的学生及/或家长的意见,以评估成效。
 
  学校境外游学活动的筹备形式多元,包括委托旅行社、与其他机构合办、或学校自行筹办等。如果学校委托旅行社筹办,则必须透过招标及采购程序委托机构安排境外游学活动,并在行政及财政安排方面符合相关的要求,例如对于设有法团校董会的学校,进行商业活动时必须取得法团校董会的批准,遵守资助学校的采购程序。一般而言,学校需先订定交流的目的及学习主题,以及行程要求(如参访地方、学习活动等),才进行报价或招标程序,选择合适的旅行社承办切合游学活动目标的行程。
 
(三)政府现时投放不少资源支持多项内地交流活动。由二○一七/一八学年起教育局托办的内地交流活动如「同根同心」及「同行万里」,每年提供逾100 000名额,足够供学生在中学和小学阶段内最少各参加一次内地交流活动。参加有关计划的学生会获资助团费的七成,学校可为每10名提名学生申请一名全额资助,为有经济需要的学生提供资助。如学校需要为更多学生申请全额资助,可于申请表中简述原因,教育局会作个别跟进处理。
 
  此外,政府亦提供充足的资源供学校自行筹办内地交流活动,例如由二○一九/二○学年起,政府每年拨款约九亿元,向公营学校及直资学校发放恒常的「全方位学习津贴」(于二○二○/二一学年,以开设24班的学校为例,小学可获约76万元,中学可获约117万元)﹔为香港姊妹学校提供的经常津贴(二○二○/二一学年的金额为每校约港币15万6千元)﹔以及初中及高小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赤子情 中国心」、高中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等,筹办多元化的内地交流活动。学校亦可使用「扩大的营办开支整笔津贴」资助学生参加交流学习活动。此外,优质教育基金(基金)已将「全方位学习」纳入为其中一项优先主题,学校可透过申请基金,获取额外资源,为学生安排配合各学习领域的多元化学习活动,包括境外学习及交流活动,藉此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扩阔他们的视野,并提升他们的学习动机和兴趣,促进全人发展。由于学校已有充裕的资源,现阶段无须再增拨资源。
 
  多谢主席。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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